王柯敏在吉首市河溪镇敬老院与老人亲切交谈,了解有关养老情况。
沿着习总书记足迹,王柯敏一行在花垣县十八洞村调研精准扶贫工作。
执法检查组听取湘西州汇报。
7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带队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王柯敏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用足用好 “一法两规定”,推动民族地区更好更快的发展。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土家族、苗族占78%。近年来,湘西自治州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两规定一条例”,通过积极开展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抢抓发展机遇、推行精准扶贫、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进绿色湘西等措施,经济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03.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11.9亿元,年均增长8.7%;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民族团结进一步巩固,民族工作法治机制不断健全。
执法检查组实地调研了乾州新区慈爱园与养老中心项目、吉首市第八小学、吉首市河溪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花垣县十八洞村等地。检查组每到一处,详细了解“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仔细询问有关帮扶帮教、学生全面发展、精准扶贫、养老保险、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上,湘西自治州反映,在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一条例”中,存在部分政策(包括财政、投资、金融、产业、基础设施、人才等政策)不能落实到位、配套资金过重、生态补偿标准过低、财政对教育科技文化投入过少、部分惠农政策门槛较高等困难,并提出在政策制定上要综合各地实际情况、在地方配套资金上能够区别对待、上级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返还优惠政策、扩大生态补偿面积和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加大对民族地区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及在人才培养方面作出更明确规定等建议。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的成效,指出在贯彻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配套法规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建议要在政策倾斜、税收减免、人才支持、精准扶贫、财政支持与投入、干部队伍建设、产业兴州及增强群众造血功能等方面进一步发力。
王柯敏在会上指出:湘西自治州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先行先试地区,是省扶贫攻坚主战场,近年来,“一法两规定一条例”发挥了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极大地推动了湘西自治州的发展。但同时,由于缺乏配套性法规与监督机制,“一法两规定一条例”还没有用好用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一方面,要加大普法明责力度,只有清楚了解法律法规,才能明确责任、依法履职。不仅民族地区群众要了解,全省各级各地都要了解,普法要结合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民族地区情况,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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