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启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征程。2015年12月,中共湖南省委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站在坚持党的根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抓好《若干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做好县乡人大工作。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应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研究解决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有效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近期,按照省州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我们对龙山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当前全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一步清楚了在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文件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6年龙山县乡镇区划调整后,龙山县辖21个乡镇(街道),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有县人大代表 230 名,乡镇人大代表 1504 名,乡镇人大主席17人, 乡镇人大副主席 0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4人,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4人,配备乡镇(街道)人大兼职秘书0 人。龙山县县乡人大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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