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法治社会>法治案例
法治案例

湖南首例汽车“退一赔三”案:买辆旧车获赔三辆新车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时间: 2016-06-01   上传:redcloud

  漫画/何朝霞

漫画/何朝霞

长沙晚报记者周辉霞 通讯员许英

买台新车,却是旧车,衡阳常宁人廖运国原本只想投诉后在消委的帮助下换台新车,谁料汽车销售商不同意。在几次协调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他诉讼到当地法院。经过一审、终审后,法院最终判决销售店除退还车款13.19万元外,还按照“1+3”的规定赔偿廖运国39.57万元。昨日,湖南省工商局对这起湖南省首例汽车“退一赔三”消费维权案进行了通报,认为这一具有示范意义的判决,对于经营者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具有警示作用,同时呼吁更多的“廖运国”们站出来,运用法律的武器,自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齐心营造一个“消费者优先”的消费环境。

案件

新买来的车竟是旧车 协调不成上法院起诉

昨日,廖运国在新闻发布会上现身说法谈维权体会时表示:“通过这个案子,我深深地懂得,作为一名消费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理直气壮、不要退让。”当日,他还被聘为湖南省3·15消费维权志愿者。

分享到 0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