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通过引导宪法信仰、善用监督职权,更好的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升行权履职的能力。
引导法律信仰
用法守法的前提是学法懂法。在以往实践中,宪法往往被“束之高阁”,没有走进百姓的生活,这迫切需要以“国家宪法日”依法落地为契机,强化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宪法信仰。一是发挥好人大干部的带头作用。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人大干部应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鼎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汇报、开展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前,都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确保学以致用。二是发挥好人大代表的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他们是宪法和法律走向生活、走进群众最直接、最有效的传播者。鼎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法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坚持以“双联、双促、双争”活动为契机,常态化组织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先后进行了法院旁听庭审、赴全国人大基地学习、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等有益探索。三是发挥好普法教育的基础作用。换届以来,鼎城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作出了相关决议,为普法工作的纵深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依法行权履职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体现着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依法行权履职,才能确保一府两院”的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一是依法审议定大事。鼎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区委重视、人民关注、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出台了《鼎城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提出重大事项议案或报告的主体及程序。截止目前,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7个,作出决议决定35件,形成审议意见16件,有力服务了全区政治经济大局发展。二是纵横拓展强监督。鼎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在纵向上,制定乡镇人大“五好”评比条件及考评细则,开创了上下联动的监督模式。在横向上,充分运用工作评议、案件评析、绩效评价等手段,重点管好“钱袋子”、盯紧“大项目”、严审“红头文件”、增强“公信力”,尤其是区人大常委会探索了预算监管新模式,对全区50万元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跟踪评价,评价结果直接运用到年初预算安排中。仅2015年就调整项目10个,调整资金1522万元,让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用到了实处。三是严把关口重任免。鼎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严把任前提请关、任中表决关、任后监督关。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共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179人次,撤回了三名拟任人选的提请任命,改变了以往任命干部“只怕人大一天,不怕人大一届”的惯性思维。
回应民声维护法律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是坚持紧跟核心。鼎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委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保障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群众的意志。提出了“以党建新思路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做到了区人大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区委的重大决策区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坚持紧贴民心。鼎城区人大常委会以41个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为载体,关注征地拆迁、就医就学就业、公正司法等民生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赢满意。换届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6件,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高达96.5%。区人大常委会还在全省县级人大率先成立群众工作部,与人大信访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切实理顺了机制,配强了人员。换届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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