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计划、财政预算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时,应到省人大代表760人,实到代表701人,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按照这一规定,以应到代表人数为基数计算赞成票比例,一起看看得票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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