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率省人大常委会评估组赴张家界市,实地评估该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相关筹备工作。市委副书记刘革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国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龙、吴名凤,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维生等参加实地评估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张家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把行使地方立法权视为健全地方政权职能、转变执政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提质升级战略目标的重大机遇,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能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契机,精心筹备张家界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目前,该市已搭建了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班子,配齐配强了立法干部队伍;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立法专家管理办法、立法规划等6项工作制度,建立了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家库等。同时,全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并建立了立法项目库,编制了《2016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刘革安书记对省人大常委会对张家界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张家界是湖南省对外推介的窗口,是我省一张亮丽的名片,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因此该市对于法治建设的需求十分迫切。同时,不断完善的法治建设更是全市实现“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的重要保障,将更有利于在全球推介张家界。
肖迪明主任指出,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对推动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高度重视,各项筹备工作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很有成效。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肖迪明建议,张家界一定要将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的理念,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他要求,张家界要尽快形成“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制定科学详细的近期、长期立法规划;认真谋划,打响“第一炮”;立法要“少而精”,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立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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