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的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来到双牌县尚仁里司法所,状告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老人姓段,今年73岁,尚仁里乡大坪江村人,一生育有一女三子。早年老人卖青山,有五万元存款存放在女婿手中。2012年三个儿子写了一份赡养协议,根据协议,段老与老伴由兄弟三人轮流赡养,后来两位老人随着年纪增大,身体变差,不愿意三个儿子轮流赡养,想采取三兄弟每月每人拿200元生活费的方式与三儿子共同生活。但三个儿子认为父母在处理存款方面有所偏心,以此为理由不愿拿生活费,儿子老三对父母与自己共同生活也不表态。
尚仁里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当事人、村组干部及时摸清情况,了解到段老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家庭条件都可以,只是三个儿子对以前轮流赡养父母帐目不清以及对父母存款的处理心存芥蒂导致矛盾,因而不愿拿生活费赡养父母,还导致兄弟间矛盾重重。针对这一情况,尚仁里司法所一方面对他们进行法治和道德教育,讲解《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强调孝敬赡养不仅有法律上的刚性规定,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孝顺父母将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另一方面本着“亲兄弟、明算帐”的原则,分三步开展了调解工作。第一步厘清账目。把兄弟三人以前赡养父母的开支和父母的存款厘清,使三兄弟心里都有了一本明白帐,不负兄弟情谊。第二步解决父母居住问题。比照当地生活水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按每月160元的核定房租、水电费。考虑到住房状况,父母居住在二儿子家较为适宜。第三步解决生活费和医疗费。三兄弟每人每月给付父母生活费260,父母生病时医疗费按发票三兄弟分摊。
最终,在司法所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和真诚感召下,段老的三个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大家庭的亲情也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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