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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人大工作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5年第7期   作者:何平地  时间: 2015-07-24   上传:redcloud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讲得最多的是“人民”,共有150处,反复强调的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在人民。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解决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

认清“我是谁”,明确人大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级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来自于人大,追根溯源都来自于人民。为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任何时候都应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认准“依靠谁”,把握人大工作的根基和源泉。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的信赖、支持和拥护,始终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政治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并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靠群众提高立法质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紧密结合湖南改革发展实际,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依靠群众推进监督工作落实,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靠群众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进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

认定“为了谁”,践行人大工作的宗旨和使命。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中国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来山同志在各种场合都强调,“维护人民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核心。省人大常委会代表的是全省7000万人民,要始终站在7000万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决不为任何部门、任何个人谋取私利”。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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