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图
中新网6月19日电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日上午10时公开宣判被告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一案。在此前的庭审中,起诉书共指控陈安众25起受贿事实,其中有多起来自当地官场人士。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上述25起受贿事实的指控均表示无异议。
被控受贿810余万 多名向其行贿官员曝光
今年4月2日,蚌埠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检方指控陈安众共计收受折合人民币810万余元财物。
检方的起诉书共指控了陈安众25起受贿事实,这25起受贿事实中,数额最多的一起来自于珠海经济特区三桥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书指控,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刘某某、罗某某、李某38次收受珠海经济特区三桥集团有限公司茹高某、茹新某、茹辉某、茹超某给予的人民币143万元、91万港元、价值人民币0.3894万元的砂金1块。
根据起诉书指控,陈安众收受了萍乡市委原秘书长晏某某、萍乡市安源区委原书记黄某某等多名当地官场人士的财物。其中数额最大的一起来自于莲花县委原书记孙某某的人民币30万元。
多起受贿事实如下:
4次收受中共萍乡市委原秘书长晏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8.2万元。
9次收受中共萍乡市安源区委原书记黄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4万元、0.4万美元。
6次收受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原区长张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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