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念头往往只在一瞬,但一念之差却能影响人的一生;十分钟的谈话或许不算长,却能帮人重新校正人生的方向。
“罗甲,你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现在对此要做一个简要的剖析,让你认清自己的错误。”4月15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罗甲抢劫一案,在对该案进行宣判前,该案主审法官凌闵江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
2001年10月以来,被告人罗甲多次与他人预谋抢劫。2001年11月4日,被告人罗甲与同案人罗乙、肖某、罗丙、张某某携带杀猪刀、手铐乘上了从常德开往长沙的依维柯客车。当车行至319国道汉寿县太子庙镇余家桥路段时,被告人罗甲首先持刀威胁司机停车,同案人罗乙持刀冲上前,拔掉车钥匙,同案人肖某、罗丙持刀、张某某持手铐对车上的曾某某、李某某、黄某某等11人进行抢劫,劫得诺基亚、三星牌的手机五台及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6040元。在抢劫中,同案人肖某持刀砍伤乘客黄某某、李某某,同案人罗乙亦持刀砍伤李某某。经法医学鉴定,两被害人之损伤均属轻微伤。2011年,逃亡十年的罗甲主动投案自首,但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2014年,被告人罗甲终于再次被抓获归案。
“犯案时,你也还小,因而一念之差,铸成大错。跑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你犯了法,就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只要认真改造,就能重新做人,千万不要放弃你自己。”凌闵江语重心长说道。被告人罗甲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闭上了眼睛,泪流满面。
短短的10多分钟的对话,让误入歧途的罗甲重拾人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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