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检网讯(通讯员袁芳 易莱香 龙佳欢) 郭某因吸食毒品成瘾被两次强制戒毒,又因非法持有大量毒品再次摊上事。经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0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某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罚金一万元。
80后女子郭某,从衡阳来株洲务工,短短的四年间,她却因吸食毒品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强制戒毒。2014年的8月27日,郭某在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口遇见公安民警时,神色惊慌,躲躲闪闪。她的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马对其进行盘查,从其身上查获携带的冰毒55.91克,麻古15.31克。
据查,数十日前,郭某在路上遇见曾欠了2600元赌债的牌友大毛(化名),便让对方还钱,可对方称手上没有现钱,但是可以给点东西(指毒品)抵债。考虑到对方已经没有钱还,而自己又吸毒,郭某觉得拿毒品抵赌债也算合适,便接受了大毛的提议。拿到这些毒品后,郭某在租房内以烧板的方式吸食了一次,其余的毒品就一直随身携带,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
郭某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她称原本以为自己吸食毒品和携带毒品,不构成犯罪,事已至此,她也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和一时糊涂而追悔莫及。
检察官提醒:毒品犹如洪水猛兽,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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