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人大智库>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

依法行使好人大监督权需要担当作为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5年第2-3期   作者:肖洪泰  时间: 2015-03-06   上传:redcloud

 

我们深信人大制度的正确,也深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监督权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人大工作者应认真落实好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影响人大监督的内因

当前,影响部分人大工作者履职的因素较多,从内因上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讲大局”中淡化了人大监督责任。部分同志对人大工作什么是大局,如何讲“大局”理解不透,认识模糊,把握不准,导致监督不到位。一是认为讲大局就是讲和谐。在工作中考虑协调关系多,考虑依法履职少;考虑被监督单位能否接受的多,考虑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少;考虑维护和谐稳定的多,考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少。二是认为讲大局就是长GDP。在工作中,为了发展经济,对牺牲生态环境的事放的松;为了建设速度,对超越法律法规的事放得松;为了GDP增长,对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放得松。三是认为讲大局就是讲稳定。在工作中,只关注维稳,不关注维权;只关注项目建设的进度,不关注老百姓的承受程度;只关注上级领导的批示,不关注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只关注政绩、形象,不关注民心的向背。

第二,在讲“支持”中弱化了人大监督职责。部分同志把监督和支持对立起来。工作中对开展监督有顾虑,因而弱化了人大的监督职责。一是存在“多讲好话,少提意见”的理念。在平时工作中,为被监督单位讲好话多,遇着要监督的事绕道走。在审议和评议工作时,讲表扬话多,提批评意见少。无原则的讨好被监督单位,丧失了人大工作者的职业荣耀。二是存在“只画圈,不打叉”的思想。在平时工作中放松对监督单位的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闻不问,对被监督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审议工作时唱赞歌多,提批评意见少,写满意票的多,投不合格票的少。三是存在“多帮忙、少添乱”的行为。有的同志把全年的主要精力放在“帮忙”上,整天忙于迎来送往,对自己的职责丢于脑后,导致“帮了别人的忙,荒了自己的田,打了别人的工,丢了自己的业”,虚化了自己的职位,弱化了自己的职责。我们在201412月对邵阳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者履职情况的调研中发现,乡镇人大的同志全年用于人大履职的时间不到十分之一;县级人大的同志全年用于人大履职的时间不到六分之一。其余时间均花在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上。有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担任三、四个项目的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把主要精力用在项目工作上。

第三,在“不直接监督个案,不直接处理问题”的掩饰下导致了监督不为。“不直接监督个案,不直接处理问题”是由人大的性质决定的。但在平时工作中却成为少数同志监督不为的托词和“挡箭牌”。如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只是在会议上议一议,对存在的问题不调查、不处理、不追责。时间过去很久了,问题还是那些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