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54年制定宪法讨论“国家机构”这一章时,毛泽东就说过:“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跳出如来佛的手掌。”
1954年9月15日,毛主席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2004年9月15日上午9时,“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我在大礼堂一层参加大会。当胡锦涛讲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时,我耳目一新,异常兴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最高实现形式”这一提法,感觉到党中央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高度重视。
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工作多年,参加过不少文稿起草工作,涉及到评价人大制度这个问题时,都表述为“重要实现形式”。“重要的”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这样写比较灵活,也比较“保险”。那么“最高的”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这是个新提法。认真思考一下,感觉到对我国人大制度的这个定位是准确的,是符合宪法原义和我国政治制度最初设计的,也是党的中央领导集体一贯的、共同的认识。
早在1954年制定宪法讨论“国家机构”这一章时,毛泽东就说过:“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跳出如来佛的手掌。”(《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二卷第228页)小说《西游记》描写孙悟空神通广大,一个筋头能翻十万八千里,但却无论如何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这比喻不管有多大本事,也摆脱不了某种力量的控制。毛泽东还说:“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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