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于11月25日至27日在长沙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继续审议六部法规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等三部法规草案的议案。
聚焦高质量发展:继续审议六部法规草案
在上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等六部法规草案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省人大代表、市州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修改稿。
《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着重在四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进一步压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二是加强和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明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并强调政府诚信履约;三是增加与京津冀、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的合作内容,对深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予以规范;四是细化涉外司法保障内容,支持本省涉外法务区、自贸区法庭、国际商事巡回法庭等建设。
《湖南省统计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主要围绕:调整名称以适应统计工作改革;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增加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机构加强数据质量监管、加强统计宣传和人员配备;完善入规纳统程序,健全政府购买统计服务和统计中介服务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防治统计造假,压实统计活动各方主体责任。
《湖南省档案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为加强文题对应、更好贯彻实施上位法,修改了草案名称;完善了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关于红色档案和特色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的职责;完善了档案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规定,明确了对档案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完善了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定,根据上位法进一步细化了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明确了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
《湖南省促进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主要围绕:调整名称,着力解决农机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问题,逐步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以及产业规模化;提升农机装备产品质量,要求政府完善标准并强化监督,推动科技成果与关键技术加速产业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并明确有关部门可以委托其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完善了湿地名录发布机制,增加湿地保护规划编制的规定。新增了芦苇科学利用、生态补偿等规定,并强化了擅自占用省级重要湿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进一步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对专题询问的要求进行细化(询问问题不得事先告知),并将“一府一委两院”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纳入满意度测评的内容。
回应社会关切:三部法规草案提请初次审议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的三部法规草案的议案,旨在解决当前相关领域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草案)》旨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并推动法治文化与湖南红色文化深度融合。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为适应我省高速公路发展新形势,聚焦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投融资体制,理顺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求,明确配套设施“三同步”原则以及高速公路经营者的补建义务、连接线的管养责任等;鼓励使用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并对养护救援、应急处置等作出细化规定。
《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党建引领,明确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服务实效,围绕设施建设、服务优化、特殊群体关爱、物业管理等制定措施;坚持对标对表,固化实践成果。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和我省社区治理的有益经验,转化为《若干规定(草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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