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来,全国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实践中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人民之友新媒体编发这些经验做法,供参考。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职业教育大省,河南持续在该领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9月1日,由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为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重普轻职”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条例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从法律层面纠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偏差,为其正名。同时,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技术升级等统筹部署、协同实施,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效畅通职教学生成长发展通道。职业学校学生升学路径不畅、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是影响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关键因素之一。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纵向贯通,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案等方面的系统衔接,为职校学生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条例还明确鼓励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设立职业技术学院或开设职业技术专业,使职校学生不仅能接受专科教育,更有机会进入本科乃至研究生阶段深造,实现从技能人才向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跨越。
量身打造职教教师专业发展路径。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条例同时规定,职业学校应安排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产教融合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应安排一定比例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开展企业实践,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教师知识结构更新与实践能力提升,加快建设兼具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针对当前职业教育中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深度不足,导致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存在脱节的问题,条例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与内容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对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政策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有效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条例还提出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支持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通过上述措施,推动学校与企业实现资源共享、过程共管、人才共育,使学生在学习阶段即可接触实际生产流程,切实增强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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