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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立足人大法定职责 提升县级人大监督实效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彭关心  时间: 2025-10-17   上传:杨柳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权。近年来,平江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人大法定职责,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本人结合学习与工作实践,就如何改进和提升新时代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谈几点粗浅认识与思考。

当前县级人大监督实践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职权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索实践,监督渠道不断拓展,监督内容不断充实,监督质效持续增强,但也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监督方式较单一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认识存偏差,重视不够。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思想陈旧、素质不高,查找问题不够全面,剖析原因不够深入,建议意见不具可行性,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部分“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层面认识人大监督权的重要性,人大意识不强,对人大监督缺乏认同与支持,在贯彻落实人大相关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上消极被动,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效果。

方式较单一,刚性不够。人大监督方式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但在多年的人大工作实践中,日常运用较多的是前几种偏程序性、温和式的监督方式,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刚性监督方式较少运用或者根本没用。

实效待提升,力度不够。人大监督存在重程序、轻实效倾向,事后监督偏多,事前事中监督较少。监督议题问题导向不明确,涉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社会普遍关切的焦点问题不多。审议意见肯定成绩较多,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偏少。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不够,对于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情形很少采取约谈、询问等手段,“议而不决、决而未果”的情况时有出现,人大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助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人大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把准县级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

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地方各级人大最重要、最常见的工作之一,监督工作是凸显人大担当作为和履职效能最直接的支撑点。实施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在于理顺和把准人大与党委、“一府一委两院”和代表的关系。

把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开展监督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拥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把人大监督工作放到县域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党委决策部署确定监督重点,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指向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把准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始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二者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用权不越权,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对接联系,找准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既顺应社会和群众的期待,又尊重其独立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在监督中给予支持。要到位不缺位,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主动履职依法监督,又纠偏补短出谋划策,助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加快发展。

把准人大与代表的关系,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监督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监督活动的参与主体。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走访调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建好管好用好人大代表活动联络站,常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让人大代表成为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力量。

提升县级人大监督实效的建议

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牢职责定位,强化法治思维,把准监督重点,用活监督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加强学习调研,提升监督能力。强化学习提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运用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同时不断涉猎现代经济、金融、农业、文化等各方面知识,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强化法治思维,更新知识技能储备,全方位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深化调研添底气。善于向群众取经,主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真正把情况摸清、问题摸准、根源摸透;善于分析总结,找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提出接地气、可操作的建议意见,促进问题解决、工作落实。

围绕中心大局,把准监督重点。坚持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监督“选题立项”的基本原则,做到监督有的放矢、靶向精准。围绕县域改革稳定发展大局重点课题开展监督。紧扣县委决策部署,主动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监督,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列为监督内容,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痛点问题开展监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了解群众关切,把住房保障、环境治理、就业创业、医疗保险等民生问题确定为监督议题,让群众在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开展监督。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内容纳入监督清单,加快县域法治进程,促进地方社会和谐。

突出协同贯通,增强监督质效。加强整合协调、联动贯通,着力提升人大监督整体实效。汇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专委会的主观能动性,逐步改变现行“对口”监督的常规做法,探索各委办协同监督的新模式。充分调动各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着重发挥职务代表和专业代表“带”的效应和“专”的优势,增强监督活力。着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用心用力落实人大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办理代表建议。用活监督方式。在运用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方式的同时,常态采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提出撤职案等刚性监督手段,并加强对人大有关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的跟踪督办,有效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拓展监督广度。主动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接汇报,积极与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协调联系,推动重点议题、重要工作一体开展、联动监督,上下协同、同题共答,增强监督效果。同时,要着力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等有效贯通,推动监督法、监督事、监督人有机统一,不断提升县级人大监督质效。

(作者单位系平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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