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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破题监督“碎片化” 构建贯通协调新格局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谭芳  时间: 2025-10-16   上传:刘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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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常德市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联系会召开,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同向发力。

近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联系会。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可元指出:“要深刻认识贯通协调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聚焦贯通协调机制运行的关键环节,着力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效能。”

从去年的“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到今年的“1+5”贯通协调,近两年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监督机制制度创新,打破监督领域“各自为战”格局,构建起协同高效的“大监督”体系,为提升人大监督效能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从实践出发,破解监督“碎片化”困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改革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4月1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在调研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重点监督事项推进情况时,提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统计监督等贯通融合,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增强法律权威和监督刚性”。打通各类监督之间的“任督二脉”,是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课题。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在司法监督方面,2024年6月,出台《常德市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试行)》,推动了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双向促进,有关做法被评为全省人大“监督好案例”;在财政监督方面,率先在全省开通预算审查监督平台,出台《常德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管理使用操作细则》,形成了“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反馈” 的全过程监督闭环,被评为“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好平台”;在环境监督方面,先后出台《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督机制》《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应对监督机制(试行)》,通过构建事前预警联动、事中动态监督、事后评估研判、日常保障等机制体系,聚焦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八大重点”监督……

人大监督如何从“各自为战”走向“协同作战”,发挥更大监督效能?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刚闭幕,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锋就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将建立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列入2025年常委会工作重点,予以压茬推进,让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常德真落地、见实效。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起草专班,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牵头,抽调研究室、办公室精干力量,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工作专班紧扣贯通协调主题,广泛查阅资料,深入相关单位了解情况,认真学习上级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等方面意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针对机制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请示汇报,数易其稿,不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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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常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2次主任会议研究《常德市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草案》。

7月,《常德市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行文。工作机制把人大监督的政治性、法律性与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的专业性、针对性有机结合,标志着常德在推进各种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凝聚了“1+1>2”的监督合力。

从实际着眼,构建监督“六互”框架

工作机制共八章三十六条,主要从总则、“六互”和其他规定三个层次进行规范,其中,“六互”是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它是指监督计划互商、监督信息互通、监督程序互联、监督工作互动、监督措施互促、监督成果互用,以此实现监督资源的深度整合与高效利用。

“‘六互’是在深入研究各类监督性质、作用、内在逻辑等基础上,紧密结合常德监督工作实际提出来的,旨在构建权责清晰、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贯通协调工作体系,是提升监督效能的关键路径。”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负责同志表示。

监督计划互商,就是通过事前沟通、报告等程序,精准定位监督重点,避免重复监督和监督盲区。工作机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监督主题、编制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时,应当与各监督重点单位深入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年度监督计划审议通过后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开并印发各监督重点单位。各监督重点单位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应当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确保监督工作融入人大监督工作全局。

监督信息互通,是开展好贯通协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面对信息高速发展、大数据深度融合的新时代新要求,工作机制提出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壁垒,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建立对口联系的监督单位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动态掌握监督重点单位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各监督重点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监督信息流转、报送等工作,促进监督信息充分共享、合理利用。

监督程序互联,注重的是监督程序的“无缝衔接”。各监督单位都有系统性的监督程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工作机制要求,对于本单位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符合一定标准和要求的,要接入或转入其他责任单位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合力,形成工作闭环。工作机制还明确建立重大监督事项会商机制,对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堵点,加强研究会商,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监督工作互动,专门对协同监督作出规定,强化协同作战,凝聚行动合力。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提出可以开展协同监督,由牵头单位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协同监督的方式方法、步骤要求等,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同时,人大常委会可以要求各监督重点单位在某项具体工作中,配合开展监督工作,各监督重点单位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监督措施互促,就是整合借助监督单位的专业优势,用好用足人大常委会法定监督形式,取长补短,增强监督工作的穿透性、精准性。特别是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时,工作机制指出了具体路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相关监督单位对某项监督内容进行专门监督检查,受委托监督单位应当依照法定职责,按要求提交专门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或评价报告。各监督单位也可以借助人大代表视察、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等方式,推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认为需要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的重大问题,还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转化为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重点督办。

监督成果互用,这是凸显贯通协调工作实效的重要环节。为了不让监督成果“束之高阁”,加强成果相互报送、吸纳、采用,特别是推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地解决,工作机制规定,各监督单位监督中形成的工作成果,在不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及时提供给有需要的监督单位;各监督单位对其他监督单位的工作成果吸纳、采用后应及时进行反馈,形成“成果—运用—反馈”的良性循环。

可以说,“六互”从实体内容、程序操作、结果运用等各个层面,为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提供了常德范本。

从实效回归,实现监督“多赢”局面

监督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工作、惠及民生,实现各方“多赢”。对于工作机制来说,出台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要使它真正成为治理效能提升的“新引擎”和“助推器”,需要监督单位并肩作战、协同推进,打好监督“组合拳”。

工作机制规定,贯通协调工作范畴是统筹推进人大监督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工作协同,重点推动人大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专门监督有效衔接,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统筹部署,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为监督重点责任单位,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其他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监督责任单位。

“我们将从思想融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监督互动、科学评估、素能共提等六个方面精准发力,进一步增强监督贯通协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联系会上,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人大、检察”贯通协调工作办法后,市人大常委会依程序将3件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问题线索,交检察机关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担当作为,强化配合,有力有序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贯通协调工作要出成效,压实责任链条、激发监督单位能动性是关键。工作机制明确了监督重点单位和责任单位,所有涉及的单位都是责任主体,没有“局外人”。市人民检察院等5个监督重点单位明确专门机构、专业人员抓好落实,制定贯通协调工作机制配套办法,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贯通协调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其他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责任单位,也要对照机制要求,主动认领任务,将贯通协调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每一项工作要求都落到实处,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根据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常德市建立贯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召集人与组成人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研究解决贯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跨部门、跨领域的难点问题。为了纵深推进贯通协调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工作机制第五条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列入年度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监督重点单位贯通协调专项工作报告,并将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常委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这一制度设计确保了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当前,常德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无论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还是加强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通过协同联动,能够更敏锐地捕捉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更精准地发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更有效地推动问题解决和政策落地,从而更好地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使监督的成效真正转化为发展的动能和民生的福祉,让人民群众可感可触。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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