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在常德开展水文立法调研。
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赴常德开展水文立法调研。陈飞一行深入常德水文站、马家吉水文站实地察看水文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仔细询问水文站网规划、水位、流量、水质等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常德市有关方面关于水文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法规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座谈会上讲话。
陈飞指出,我省最大的省情就是水情。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修订好水文条例,其目的在于加强和规范水文工作,促进水文预测超前精准,有效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有效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陈飞强调,此次水文条例修订工作,要处理好四对关系:一是水文与气象的关系。气象在前、水文在后,气象服务于水文。要加强对降雨强度、土壤吸收度以及形成地面径流速度的分析研究,要加强气象与水文部门合作,推动气象与水文在资源整合、监测预警、应急联动、数据共享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联合预报、超前预报、精准预报。二是原始河流与工程河流的关系。要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做好历史与现实、有工程与无工程河流水文资料对比,推进水文监测资料的保存、分析、使用和管理。三是上下游与干支流的关系。要弄清上下游与干支流站点分布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布局水文监测站点,实现监测有效的全覆盖。四是区域性与系统性、综合性的关系。要加强对流域内的系统性监测和调查,全面准确把握水文变化规律,使水文成果有效服务保障防汛抗旱和水生态、水环境等工作。
陈飞要求,做好下一步条例修订工作,一是要水文预报预警超前、精准和共享,做好中长期和近期预报相结合,数据及时发布,实现共享。二是要根据新的形势要求,抓紧调整、优化水文站点规划布局,做到科学、合理。三是要进一步明晰责任,分别明确水文预报事前事中事后责任、水文系统自身责任、水文与气象以及水文与水库调度等责任。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迪明,省人大农业委、省水利厅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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