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傅’,师傅的傅。”不少傅姓人介绍自己的姓氏时,都特意交代,虽然在他们的身份证上,几乎都是姓“付”。
古语常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常常要面临这个尴尬的不止“傅”姓,还有被简化为“肖”的“萧”姓,简化为“卞”的“辨”姓,简化为“兰”的“蓝”姓,等等。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员彭小彦关注到这个问题。20世纪70年代推行简化字,导致很多姓氏也随之进行了简化,虽然“二简字”于1986年被废除,但由于各地执行不一和自身因素等各种原因,已经简化姓氏的国人并未全部改回原姓氏,导致当时同一户口上父子不同姓、居住不同地方的家族也由此出现兄弟姐妹同族不同姓的情况。
“简化姓氏减弱了身份认同和归属感。”彭小彦说,演化至今,姓氏简化对这些家族历史和文化传承造成了较大冲击,看到族谱、家先等姓氏与自己的姓氏不同时,这个感觉将更加强烈。从现实角度来说,简化姓氏也让族谱修订变得繁杂,按照原始姓氏记录则难以与当前人名对应,按照简化姓氏记录则与族谱不符,给姓氏文化的传承带来了极大不便。
随着时间流转,越来越多的人和家族想复原原初的姓氏。虽然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姓名变更的权利和情形,为更改姓氏提供了依据。然而事实上,由于政策理解把握尺度不一,各地更改姓氏难易程度不同,导致部分地区简化姓氏恢复难以落地。
有的地方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导致行政管理部门难以执行,如《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明确的“姓名变更、更正登记”受理条件中,简化后的姓氏变更就不在此例。而且,现实中,即使通过公安机关成功将身份证件和户口上的姓氏进行了更改,但由于姓名与社会保险、学历证书、人事档案等诸多领域紧密相关,也可能会影响到个人征信记录的连续性,这也让人们变更姓氏顾虑重重。
“简化姓氏变更,事情看起来虽小,但关系甚广。还是希望从国家层面,清查我国书面语和现存的所有姓氏,划分历史姓氏和现存姓氏用字。”彭小彦建议,由国家公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因“二简字”申请变更姓氏的公民,按照民法典关于“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为其更改为族谱中使用的姓氏。同时,由公安部门联合民政、人社、教育、征信管理等部门,统筹同步为其更改在社会保险、学历证书、人事档案、征信记录等多个领域中登记的姓氏,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不便。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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