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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会三文”精神专题报道

关于做好新时代基层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陈黎明  时间: 2025-09-19   上传: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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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暨庆祝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本文从五个方面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三会三文”精神,做好新时代基层人大监督工作谈点认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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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黎明参加霞阳镇“法治护安人大行”活动。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我们身处基层人大,就要更加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一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积极组织“一府一委两院”人员、“三官一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人民调解员、律师)及人大代表走进代表联络站,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二要将代表联络“二维码”推广到各选区,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和代表“交流”,提出意见、建议;三要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四要经常性组织代表走进选区群众,让人民群众的声音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人大工作中来;五要在监督、决定等工作中,充分征求、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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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黎明带队在水口、下村等乡镇调研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

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

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

当前,这项工作在炎陵县特别是乡镇的实践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民事民提”的项目征集不够广泛。虽然项目征集经历了多方征求意见的程序,但大多集中在政府部门、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当中,人民群众实质性参与不足。同时,人大代表参与也不够深入,缺乏深入的走访调研和听取意见。更重要的是,目前的票决仅决定同意此项目实施的问题,而对项目实施的具体区域、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时序进度、目标绩效等情况没有纳入票决范围。二是“民事民督”的项目监督也不够有力。缺乏系统化的深入监督,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绩效、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专业监督乏力。三是“民事民评”的项目评价也不够健全。只满足是否满意,缺乏量化评价指标,难以对项目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完善。一是夯实项目征集环节。政府应主动发挥项目征集的主导作用。在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项目征集工作。人大代表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系统梳理人民群众意见,确保项目征集提得实而准,真正反映民心民愿。二是夯实项目审评环节。政府应将候选项目的名称、背景、内容、区域、实施主体、资金及来源、完成时限、目标绩效等印发给全体代表,让人大代表充分审议,建真言、献良策,选准选好实施项目。三是夯实项目监督环节。一方面县、乡人大对每一个实施项目应实行公示牌制度,明确项目内容、完成时限、目标绩效、监督代表等内容;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一年一测评的督导机制。四是夯实项目经费环节。项目不要“贪大求全”,只要是人民群众的真心愿,只要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眼前事、揪心事,即使是小项目,那也是好项目。关于项目经费来源,一方面政府每年应预算一定量的票决民生实事(含代表“微心愿”)专项经费,另一方面政府向上争取经费,应把票决民生实事(含代表“微心愿”)的落实纳入首选,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高度重视新时代基层人大监督工作

基层人大工作体现在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和做好代表工作。基层人大经常性的工作是监督工作。各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

一是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其根本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要确保党的主张能够通过法定方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把党的领导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通过正确行使监督权,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张得到有效执行、全面贯彻。

二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群众,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意愿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以人大视角、法治思维,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环保、出行、农业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是人大监督是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在县级层面主要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关于工作监督,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促进其依法履职、为民办事、勤政廉洁。监督方式包括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及撤职等。对政府及其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也是目前人大常用的一种监督方式,可以是对工作的评议,也可以是对工作人员履职的评议。关于法律监督,主要工作是对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所进行备案审查。

四是人大监督要增强刚性和实效。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原则,把人大监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看到人大监督的全流程及产生的实实在在成效。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要在“热辣滚烫”中下功夫,提出有分量、有价值、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监督意见,敢于较真,敢于体现辣味,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不能一味唱赞歌,搞忽悠。同时,要加强对监督意见的跟踪督办,要将每次的监督意见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抓到底,务求实效。适当情况下,还可以开展监督意见办理的满意度测评,强化监督闭环。监督工作要准备充分,每一次监督审议前,组织人大代表运用问卷调查、公开征集、交流座谈、实地调研检查等方式,充分了解实情、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此外,人大监督须严格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责,人大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人大代表不代替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和检察权。

全面夯实人大工作的基本盘,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人大工作的基础在代表,作用靠代表,成效看代表。我们要进一步树牢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基本盘的意识,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一要以学习促能力。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每一项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专业性都很强,需要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法律素养、广博的专业知识。我们必须经常性组织代表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经济、社会、法律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蜻蜓点水、浮光掠影,缺乏高度、深度和效度,难以履行人大代表应有责任。

二要以作风树形象。人大代表要带头模范遵纪守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要自觉守公德、严私德,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的表率;要珍惜代表荣誉,注重细节,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人民群众的表率,不做与代表身份不相称的事情,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成、行有所止;要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兴走访调查研究之风,了解百姓生活,倾听人民心声,积极为民代言。

三要以实干彰典型。一方面,人大代表要立足生产生活实际,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积极建功立业,在本行业、本区域、本岗位上树立标杆、当好典型,主动投身到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大任务中去。每一个代表都要真正成为一面旗帜,带领和团结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共建美好生活。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要竭尽所能,始终奔走在服务人民生产生活的基层一线,活跃在为人民排忧解难的第一现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比如,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河洗澡,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引导群众远离网欺电诈,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组织群众进行产业培训,掌握致富门道;带领老百姓完善基础设施和亮化建设,让百姓生产、生活更为便利,让乡村更加和美;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如议事堂、家风馆、网格治理、典型引路等),利用线上、线下长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与政策,努力调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基本无的乡村和谐。牢记初心使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让人大代表真正成为人民心中“最可爱的人、最亲近的人、最值得信任的人”。

四要以评价论绩效。要重视代表履职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提升履职能力和自我约束力,为代表评优、推介和续任提供依据。各乡镇要重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让代表接受选民的评议;要及时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档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真正反映代表的履职能力和绩效;要强化代表履职评价结果的应用,要向同级党委汇报,并通报所在选区、代表个人及其所在单位。

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提升人大工作动力和水平

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对人大工作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和定位,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处理好党的领导、依法履职与人民意愿的关系。理论上讲,党的领导是前提条件,依法履职是基本特征,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目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当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既要把党的精神和部署向群众传达好、宣传好,又要把民情民意及时反馈给各级党组织,为党委决策提供民意参考,同时善于使党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本地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二)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是为“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供有益参考,是为“一府一委两院”加油助力,目的不是为了“挑刺设堵”。因此,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既是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二者是有机统一的。要始终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要敢于监督,把握好监督的力度和角度,又要善于监督,充分理解“一府一委两院”暂时面临的客观困难,主动呼吁帮助解决、改进工作,同时和人民群众及时做好沟通解说工作。

(三)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年度任务的关系。一方面,各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步骤地逐一抓好落实。一是开好几个会议,二是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三是认真抓好监督评议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五是经常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走访工作,六是加强人大工作动态宣传。另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要定期对乡镇人大的半年、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总结各乡镇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同时也切实指出各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四)处理好主责主业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这里所说的主责主业,主要是指贯彻落实好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三会三文”精神,依法履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乡镇人大可以承担党委交办的工作,但不直接承担政府的工作分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要集中主要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不参与政府工作分工”。乡镇人大主席完成同级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能及时了解党委中心工作,了解党委的主张,及时通过议案或建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以便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要善于处理好人大工作和党委政府工作以及其他工作的关系,抓好人大工作主责主业,促进基层人大工作质量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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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陈黎明与乡镇人大负责同志视察民生实事项目。

(作者系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陶昀璐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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