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民宿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议案的说明。摄影/杨柳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到来,民宿已从单纯栖居空间升华为文旅交互的载体、城乡对话的窗口,因其独特性、个性化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近年来,湖南省民宿业蓬勃发展,在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行为,促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7月28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廖健作了《湖南省民宿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的说明。
民宿发展问题凸显
湖南民宿业从农家乐之点点星火,到特色民宿千帆竞发,全省5000余家民宿年创综合产值300亿元,托举起10万乡村群众的致富梦想,在三湘大地上,民宿业正成为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鲜活注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载体,民宿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凸显出一些新形势和新问题:民宿发展呈现出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状态,行业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民宿用地受限、配套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不高、金融扶持力度不够、集聚化发展和品牌培育尚待提升;部门监管职责交叉,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割裂等问题,未能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
民宿经营筑牢“安全与品质”底线
为规范民宿经营管理,进一步促进民宿业服务规范、品质优良、改善经营环境,规定草案明确了政府和部门在民宿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安全保障,要求民宿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筑需产权清晰且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同时,对民宿的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提出具体要求。
民宿产业注入“创新与发展”动能
为扶持民宿发展,规定草案从四个方面作出要求,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民宿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民宿向精品化、集群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结合城乡更新改造,优化民宿聚集区风貌,配套建设交通、环卫、消防等公共服务设施;三是加强用房用地保障,允许村(居)民及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回购、租赁等方式盘活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用于民宿经营;四是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实行高效办理。
此外,规定草案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作出明确,规定民宿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捆绑消费;应当尊重和保护消费者隐私,禁止在客房、卫生间、浴室等非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禁止传播、出售、泄露、删改住宿信息或者监控资料。民宿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公共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等。
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规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认为民宿立法很有必要,提出要找准民宿定位,科学界定民宿的概念、范围;要着力在民宿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价格合理方面做好法规制度设计;建立民宿价格指导标准,培育民宿公共品牌。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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