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三会三文”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举措,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确保每一件民生实事项目办成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坚持党委领导、总揽全局
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委领导贯穿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党委重视有高度。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一项创新举措。县委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基本原则、操作办法、工作要求,为全县推进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专题调研有深度。每年人大会议召开前30天,在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及各类媒体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小组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各联村干部、村组干部参与配合,对上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满意情况,本年度拟定民生实事项目的估算资金、工时工期、受益范围、涉及部门等,集中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为党委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坚实的民意基础。
服务民生有温度。紧紧围绕县委全会确定的重点项目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备选范围。坚持把群众意愿与党委中心工作要点相结合、群众热点与政府财力相结合、群众建议与专家评审相结合,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中心的事”和群众“心中的事”有机结合,确保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与县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人大主导、广泛参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于2018年开始在乡镇人大会议、2022年底在县人大会议上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
听民意,意见征求范围广。东安县坚持把民意贯穿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过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走代表、走基层、走选民”“三走”活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结合人大代表每月15日接待选民日的活动,采取“上门谈心”“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并进行整理归纳,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初定提供重要依据。
聚民智,群众参与度高。一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在征集遴选、研究讨论、票决确定、交办实施、监督评价等各个环节,听取了群众呼声、征集了群众意见、汇聚了群众智慧,接受了群众监督,是以“民声”定“民生”的真实体现。另一方面,与会代表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在人大会议上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认真审议,充分酝酿讨论后,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依法民主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
惠民生,项目普惠性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尊重民意、激发民力、服务民生”为根本目的,民生实事票决制项目聚焦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交通出行、城乡建设、电力设施等方面,选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急需解决的建设项目。在全县县级层面和15个乡镇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共实施完成乡镇级民生实事161件,县级民生实事项目7件。如2023年的大盛镇至花桥岔路口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4年的永新高速东安县城连接线建设工程、舜皇路改造工程、东安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每个项目都事关民生民本,得到人民群众高度赞誉。
在东安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票决永新高速东安县城连接线建设工程、舜皇路改造工程、东安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为东安县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坚持政府主责、接受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票决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县政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做好票决后的“下半篇文章”,切实将民生实事项目转化为“摸得着的民主,看得见的幸福”。
接受人大“监督办”。在办理民生实事项目过程中,县政府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全过程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专班,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相关办委主任和省市县人大代表担任监督组成员,实行每一件民生实事项目对口监督、分组监督、全程监督。构建联合监督机制。近年来,共组织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与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开展监督视察32场次,组织办理“回头看”16场次,提出整改意见63条,解决问题20余个。
坚持政府“主导办”。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票决结果及时交办县政府,县政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按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县长抓总调度,分管副县长分线调度,专人协调督办,做到一个项目一名副县长、一个实施主体、一份工作计划、一张进度清单“四个到位”,保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有力有序。近年来,全县共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听取实事项目汇报39场次,代表进监督项目现场45场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发动群众“参与办”。坚持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群众不仅是办实事的受益者,更是办实事的践行者、推动者,努力实现在办实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2023年在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事中,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着力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创新创造活力,有效推进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3年,东安县被评为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
坚持代表主体、依法履职
在民生实事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县人大代表、广大基层群众对项目实施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坚持代表履职建档与民生实事监督相结合。实行代表履职“一人一档”和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一事一档”,把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作为代表履职档案的重要内容,将代表履职活动与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紧密结合,做到人人有参与,事事有监督,项项有落实,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高效推进。全县共建立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档案960余份,分别对接联系全县15个乡镇的所有民生实事项目。
坚持代表实地视察与集中测评相结合。紧扣年中、年末两个节点,组织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实地视察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通过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让代表看效果、提问题,让政府有压力、增动力。认真把好项目测评关,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在下一年度人大会议上向代表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
坚持代表履职报告与群众有序参与相结合。为让选民群众及时了解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参与民生实事办理监督,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民生实事办理监督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人大代表定期和不定期走访选民群众,及时汇报民生实事办理推进等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民生实事办理,真正做到民生实事项目由人民作主,让人民满意。
(作者系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周婷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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