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街道居民参与街道公共事务,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6月30日,怀化市首批街道居民议事会在鹤城区红星街道、迎丰街道、城北街道成立,121名辖区居民获聘成为街道居民议事员,共票决出各街道办事处8个民生实事项目。这是怀化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喜事。
当天上午,红星街道、迎丰街道、城北街道首届居民议事会成立大会同步举行,并召开第一届居民议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票决通过各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表决通过各街道办事处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居民议事会暂行办法、居民议事委员会议事规则、居民议事小组活动制度以及居民议事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办法。
全市首批街道居民议事会的成立旨在推动街道居民参与街道公共事务,促进街道工作更好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湖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怀化市鹤城区建立居民议事会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作出这一制度安排。
居民议事员的职责为积极宣传上级政策、传达居民议事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基层社会治理;收集社情民意,将居民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急难愁盼”事项,及时反馈至居民议事小组,促进问题及时处理;主动融入街道中心工作,聚焦地方发展要事、社会民生实事、基层治理难事,开展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参与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会商、票荐、监督和测评等。
街道居民议事会会议由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召开,街道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居民议事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一半以上居民议事员参加。居民议事会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时,须达到全体居民议事员人数的过半数通过。街道居民议事会设立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3个议事小组,各议事小组全年开展议事活动不少于2次。
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有效填补了怀化市街道一级无人民代表大会的“空白”,健全人大履职平台、延伸人大监督渠道,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街道工作与人民意愿有效对接,有利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政府的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怀化实践。
编辑:袁超岚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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