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代表建议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好“提督办”,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为广泛宣传高质量提出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典型事例,《人民之友》新媒体开辟“建议追踪”专栏,报道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参考。
攸县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办理项目。
近年来,攸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需但没有资金支撑的小项目,精心筛选确定建议项目,创新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让代表建议办理从“纸上”落到“地上”,推动一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双提升。
注重“三抓”,确保资金管理有保障
攸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作为贯彻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一是抓工作规范。研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拨付程序、监督检查等进行规范,为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建议项目类别、委办对口”的原则,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人大财经委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组,共同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二是抓代表培训。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培训,每年县人大会议召开前,专门就代表建议提出进行培训和安排部署,让代表学习如何提出高质量建议。积极引导、激励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找准事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短板和涉及群众最迫切最现实最直接的各种呼声愿望,提出高质量建议。三是抓督导推动。严格把关建议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根据建议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原则,推行“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对口委办牵头督办、代表协助督办”的全过程督办工作机制,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不定期开展督导,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
严把“三关”,确保资金安排够精准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全过程管理理念,严把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三道关口”,确保专项资金投得准、管得住、用得好。一是严把项目入口关。坚持自下而上的精准和自上而下的统筹,聚焦建设资金较少、上级没有配套项目或资金、建设周期较短、影响范围小、本年度可以完成的“小微实事”建议项目,经乡镇(街道)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初步遴选、各委办联合调查论证、综合审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本年度列入符合使用专项资金原则的项目和资金补助额度,确保实施的项目符合规定,安排精准。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代表建议办理,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乡镇(街道)人大牵头组织预验收并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提交专项资金建议项目办理有关资料,常委会代表工委、项目管理组到项目现场进行验收审核,经审核同意,由县财政局复核后拨付。三是严把建设监督关。建立县乡两级联动监督工作机制,邀请建议项目提出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专委会成员、常委会专家库成员等组成监督小组,定时或不定时对项目建设的各环节、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督,同时广泛征求、充分听取项目所在地的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有效保证项目建设进展迅速、质量达标。
突出“三看”,确保资金使用能见效
专项资金用的好不好关键在于项目建得好不好,项目建得好不好关键在于代表和群众的评价。一是看群众是否认可。依托代表联络站对专项资金建议办理情况适时组织建议提出代表、群众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全方位听取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对建议办理结果进行分类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群众心坎上。二是看建设是否达标。在完成专项资金建议办理后,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把组织代表、群众评议纳入项目验收的重要环节,凡是代表和群众不满意的,一律不予验收并责成限期整改,保证项目建设效益长期有效发挥。三是看使用是否高效。对办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其作为来年增加专项资金建议额度的重要依据,从而提高专项资金建议办理效果。同时,将代表建议项目的办理纳入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编辑:杨柳 二审:刘青霞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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