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代表建议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好“提督办”,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为广泛宣传高质量提出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典型事例,《人民之友》新媒体开辟“建议追踪”专栏,报道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参考。
督办代表建议,办的是民生实事,解的是百姓难题,增的是人民福祉,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代表建议督办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聚焦破解法院“执行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代表满意率、问题解决率为抓手,强化系统联动、明确督办任务、落实督办责任、增强督办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代表提出建议高水平、人大督办建议高要求、法院办理建议高质量。
找准监督目标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但是人难寻、物难找,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的存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破解“执行难”工作的关切,主动向“法律白条”说“不”。
2022年,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关于解决法院执行难的建议”列为重点处理建议。为创新督办方式,确保督办效果,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办文向办事转变、答复向落实转变、解释向解决转变,制定周密的督办方案,成立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重点建议联合督办组。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办理代表重点建议工作领导小组,确立“执行积案明显减少、执行案访比明显下降、执行质效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明显提高”四个明显工作目标。
创新监督方式
“完成目标任务是法定责任,矢志争先创优是政治要求。”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与案件督查相结合。为增强督办的针对性、实效性,重点建议联合督办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超一年以上未办结执行案件进行抽查督办,重点督办省、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督办案件,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长期未执行到位案件。2022年,共抽查督办19件超一年以上未办结执行案件,通过及时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抽查督办案件进展情况反馈会,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全市法院严格按照联合督办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整改,做到一案一整改方案,强力推进案件执行,对案情复杂、疑难的重点案件,成立重点案件办理专案组,想方设法全力攻坚,务求全部执结。目前,已经结案18件,保障了部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3年,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大幅度提升督办案件数量,从县市区人民法院9926件超1年以上未办结执行案件中抽取50件进行抽查督办,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涉民生类案件,体现了“人大代表为人民,人大工作服务人民”的朴素情怀。
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与助推府院联动相结合。“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针对抽查督办中的一些长期未执结疑难复杂案件,面临被查封房产联合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等难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法院多次沟通无果,执行进展缓慢,请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共同会商处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市人民政府召开自规、住建、税务、消防等15家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出台会议纪要,解决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中的实际困难,破解执行僵局,有力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实现人大监督工作“闭环”,出台《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决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院内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配合和衔接,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动、保障有力的执行指挥体系,有效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仲裁、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执行的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增强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彰显监督实效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注重建议办理的吸收转化,达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方工作的效果。全市两级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开展“湘执利剑2022”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943.72万元,涉民间融资风险资产处置到位2.78亿元。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推动“网格员+执行”工作纳入市委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提高查人找物能力。举办全市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限期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通告》《关于仲裁裁决执行联动办法》《不动产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打好执行“组合拳”。
202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对8667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279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157人,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19件,引导申请人提起自诉1件,100余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威慑力。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完毕率排名全省第二,市中院本级执行绩效和两级法院综合绩效均排名全省第四,落后局面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2023年,全市法院执行结案10807件,执行到位13.38亿元,1267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4196人次,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7人,拘留256人,判处拒执犯罪3人。开展“湘执利剑2023”“寒冬亮剑暖民心”等专项行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三个一”执行模式,中院派员支援执行工作任务特别重的基层法院,取得良好效果,累计为农民工追回工资656.04万元,执结涉企案件4175件,执行到位5.26亿元;执结涉民生案件1084件,执行到位0.38亿元,市中院本级执行绩效排名全省第一,两级法院综合绩效排名全省第三。
构筑监督常态
“执行难”作为长期困扰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顽瘴痼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取得良好监督成效的基础上,对执行工作继续开展“立体式、多维度”监督,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极向市委汇报,争取市委重视支持,将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列入2023年度娄底市改革任务工作清单,发挥党委监督引领作用。连续五年将解决“执行难”建议列为重点处理建议,每年抽取部分未执结案件进行督办,推动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和检察监督贯通衔接。组织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全体成员、市县两级法院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赴郴州、珠海等先进地区学习执行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举措、完善执行机制。202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法院执行工作全方位掌握、全过程监督,实现人大监督再加压,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人民群众更满意。2024年,“同心共力”推动执源治理,深化执调联动、府院联动、上下联动,组织人大、法院、律师、胜诉当事人参加执行案件面商会,开展涉拒执犯罪类案监督,抽查督办涉企业、涉民生、涉人大代表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以有效监督推动“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来源:娄底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袁超岚 二审:刘青霞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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