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书柜里,翻出当年在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时,所有发表文章的“剪贴本”,认真地品读起来,心头立刻泛起涟漪。2003年初,我从衡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长的岗位上,调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新闻中心主任,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时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单保重,在认真总结“人大行使任免权”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改革创新”的新思路,具体地提出“任前询问制”的新设想。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全市部分基层单位,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题调研,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2003年4月28日,在衡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的《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正式通过。该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被提请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须到会作任前发言,并回答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新闻媒体,可摘要刊播。”根据安排,2003年8月27日,在衡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当时一位拟任人员要在作完任前发言后,开始接受以前拟任人员没有遇到过的新“面试”——回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为做好此次“面试”,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事前专门派出3个调研组,深入这名拟任人员的单位和下属公司,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调研结束之后,3个调研组汇合,进行认真分析、归纳、筛选、综合,提炼出4个主要问题,拟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询问。会上,这位拟任人员沉着应答。随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然后投票表决。“任前询问制”的第一场“面试”,这位拟任人员顺利过关了。2004年11月26日,在衡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一名拟任人员在接受“任前询问”时,因为切题不紧,回答未能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在进行表决时,未过半数,没有通过任命。此后,在事先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多名拟任官员进行任前询问,取得显著的成效。2004年底,为及时宣传推介这一改革创新经验,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内的新闻单位,进行全面、深入报道。我带领衡阳日报、衡阳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的记者,紧紧围绕“任前询问制”的改革动因、创新亮点、实践成效等问题,对已经进行过“任前询问”的多名官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专家和学者,多次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采访结束之后,市内多家新闻单位推出多条深入、持续的报道,在省内外的影响比较大。2005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向全省人大系统全面推介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前询问制”的改革创新经验,获得“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奖”。2005年2月初,我以《衡阳市人大新规定:官员任命先“面试”》为题,起草长达9000字的长篇通讯,经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审改、签字同意后,寄给《人民日报》的国内政治部。
2005年2月23日,《人民日报》“民主法制”版长篇报道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前询问制。
2005年2月23日,《人民日报》“民主法制”版的头条,全文刊发这篇通讯稿,并配发《任免权不是“画圈圈”》的评论员文章。2006年6月,这篇通讯稿荣获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这项细小的创新之所以被业内广泛关注,是因为它率先击破当时人大系统普遍存在的一个窘境:任免干部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人员不太知情。通过任前询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对拟任人员的工作思路、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有一定的了解,做到知人善任,使党委意图转化为人民意愿,实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2006年7月,我有幸被选调到湖南省直统战机关,虽然我离开衡阳这片热土,但我一直热切地关注着衡阳市人大改革创新的探索经验。我曾两次呈寄书面调研函,就“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全面深化人大改革”的调研专题,征询人大机关真知灼见。多年以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勇于改革创新的探索精神,已经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里,我为自己能够在人大机关这个大熔炉里得到淬炼,而倍感珍惜、倍感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