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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全国人大和湖南省人大成立70周年报道

十年芳华,我在民主与法治的一线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蒋 燕  时间: 2024-09-08   上传:杨柳

今年是我进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我见证了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担当作为。

“人大不是‘二线’单位,人大工作者要有‘一线’意识,我们人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线’,是促进依法治国的‘一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线’,是党委中心工作抓落实的‘一线’。”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激扬在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务虚会上说道。

见证用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2015年7月28日,湘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我市重金属污染地区的后续治理有何举措?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什么时候可以达标?”专题询问一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袁芳首先发声,直击当时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和难点。此次专题询问,共有重金属污染地下水治理、水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等14个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热点问题被一一提出,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住建局等11个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一接受询问。

这是我第一次现场感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会议氛围的庄重严肃、人大监督的动真碰硬、专题询问的“辣味十足”等,让我感受到,人大常委会在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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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8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集中汇报暨情况交流会。

后面几年,我在市人大环资委(当时称城环委)从事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工作。2017年至2021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战役的攻坚时期。2017年出台《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时间、程序和主要内容。2018年聚焦空气质量的达标等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2019年聚焦地下排污管网建设、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应急水源建设等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2020年聚焦重金属污染、耕地污染等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五年时间里,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聚焦一个主题,健全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制度,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湘潭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条文开展检查,推动法律知识测试、问卷调查等检查方式不断运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形成“制定方案—前期调研和暗访—集中检查—延伸补充调查—形成报告—集中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交办—跟踪监督—满意度测评”等全链条监督工作闭环。五年时间里,湘潭市环境总体质量有效改善。

五年时间里,我从一个生态环保领域的“门外汉”成长为科室负责人。持续为湘潭环保事业发声。当市人大环资委领导带领我们走进一家家“散乱污”企业、走过一条条臭水沟、走近一个个脏乱差的垃圾堆现场,我们开展工作的底气更足、发言发声的胆子更大、问题整改的力度也更强。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和监督工作中

2016年4月,我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北京举办的立法法培训班,这是我到人大工作后参加的第一次学习培训。从此,法治思维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不断生长。

我先后参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城市绿化、村庄规划建设、平安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电梯安全、城区机动车停车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

湘潭市人大法制委的领导语重心长对我说:“立法工作是非常严谨的,要专心,安安静静坐得住;要耐心,不怕繁琐和麻烦;要细心,法规文稿出不得差错,即便错一个字,法规意思就会大相径庭。”

转岗到法工委工作后,我秉承“三颗心”——专心、耐心、细心。我发现,湘潭市有关立法工作制度是比较完善的。我借用之前在环资委工作时经常用到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这一理念,提出湘潭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概念,汇编《湘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操作指南》,完善地方性法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协商、修改、表决、实施等全过程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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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首次与政协委员之间的立法协商活动。

我见证了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不断开拓渠道、创新形式。在全省率先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出台《湘潭市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每部法规审议前都定期组织开展立法协商,与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之间形成常态化协商机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置,不断架起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建立立法意见反馈机制,公开通报立法意见采纳情况,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

法治护航经济提质增效的人大实践

2024年4月,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其中,法治护航经济提质增效是重要内容。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激扬多次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提出要求,他说:“人大监督工作者,要纠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要拥有会监督的能力、敢监督的情怀、善监督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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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激扬(右二)带队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2024年,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中,提出涉企收费和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等更高层面建立跨区域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机制。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监督中,提出加强企业合规性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建议,引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强烈共鸣。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调研中,强调要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2024年,开展大事要事保障资金(专项资金)绩效“两问四评一审议”工作,推动全方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及有关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调研,形成市本级2023年决算审查分析专报;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和国有企业分类考核等审议意见的落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性债务情况汇报;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每年组织政府性债务情况调研,助力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我发现财经委一班人用能力、情怀和担当,践行着法治护航经济提质增效的人大宣言。

我今年40岁,希望下一个十年,下下个十年,我能体验更多的岗位,走进更广泛的“一线”,书写更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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