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庆祝全国人大和湖南省人大成立70周年报道
庆祝全国人大和湖南省人大成立70周年报道

探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第一质询案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周姣  时间: 2024-08-12   上传:杨柳

在征集湖南人大历史陈列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湖南实践展娄底专版相关文史资料和纪念性实物工作中,我翻阅2006年的档案资料,一则《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映入眼帘,听同事说,这是娄底市人大常委会首个质询案,反响很好。在“专题询问”这种监督形式日渐步入常态之际,“质询”这种监督形式却一直鲜有问津。出于好奇,我认真查阅相关资料,找联名提出质询案的部分老领导了解核实情况,对质询始末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图片

提出背景

2006年,正值娄底市城市建设大发展、大提速的重要时期。然而,一些开发商为私利,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和绿化用地建设临时售楼部,严重损害市民利益和城市形象。许多市民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要求加强监督。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和深入调研,发现娄底中心城区有4处工地违规占用人行通道和绿化用地,建起临时售楼部,共占用人行道700平方米、绿化用地200平方米。

3月22日,在娄底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周安根、吴合群、申冬求、刘卫红、梅铁汉、刘建中、沈裕辉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要求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在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答复。
3月31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质询案,充分肯定提出质询案是一种对工作、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和依法履职的体现。一致认为,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首个质询案,一定要依法依程序认真办理,加大人大监督力度,提升人大监督的整体效能,并决定将其列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4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答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质询案的函》,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质询案件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对质询案所涉及的问题,依法尽快整改,要认真做好答复质询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会上回答询问”。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质询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专门的协调领导小组,明确由当时分管城建的副市长罗德才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成责任单位切实搞好整改。

图片

2006年3月16日,部分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售楼部的建设情况,发现娄底中心城区有4处工地违规占用人行道700平方米、绿化用地200平方米。
“辣味”质询
4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7名组成人员提出的《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的答复,会议严肃而紧张。罗德才代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认真负责答复,对质询案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对几处临时售楼部审批建设情况进行深刻的反思,坦诚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存在的不足。就质询案提出后,政府所做的工作作汇报,并提出进一步整改落实的方案,包括出台加强娄底中心城市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管理的通知,对已到期的售楼部进行拆除,对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等。罗德才当即表态:“质询案的提出,使我们看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中心城区建设好、管理好。”
时任娄底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质询案联名者之一彭咸度率先发表意见,他充分肯定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办理质询案的认识和态度,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的不法行为,他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了加快城建步伐,有时过分迁就开发商,过分追求招商引资,忽视了公众利益,审批准许建了多个售楼部,以致占道毁绿。在审批程序中存在业主申请报告直接向上,先征得领导‘支持’,再逐级申报,无疑给层层把关部门产生压力与影响。临时建筑在建设过程中,市规划局监管不力,出现移位扩大面积情况时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他指出:“从这次涉及质询案的调查中,有个重要问题值得深思。这就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准则是什么?怎么优化?我们认为,首先是依法办事,法律明文规定的按法规办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政策办事,法律政策都没有规定的,要根据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顾及人民群众的根本长远利益,出台政策措施。其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防止法律赋予的权力滥用,努力做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投资商的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但优化不能是迁就,不能是一味地优惠减免,更不能是在法律政策方面退让。”
随后,1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大代表、列席人员纷纷发表意见,直指问题不留情面,分析原因直言不讳,“辣味”十足。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在绿化带和人行道上建设售楼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于乱作为。对未批先建的,未能有效制止和处罚到位,属于失职和不作为。”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狠抓落实,该撤除的坚决撤除,该整改的整改。”
“要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娄底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娄底中心城市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管理的通知》,切实提高行政水平。”
……
领衔提出质询案的周安根委员认为:“质询案是严格按照组织法、监督法的要求提出来的,提质询案的目的,不是与谁过不去,而是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工作,杜绝今后类似情况发生,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本次提的质询案合法、合乎实际,目的是促进政府工作,代表多数群众意见。政府也很重视,出台相关文件,下一步要继续抓好落实。”时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长根说。

成效明显
质询虽然结束,但监督并未停止。2006年底,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突出问题整改、监管责任明确、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
2006年后,娄底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公众利益和城市形象的维护,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审批和管理,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使得监管更加全面、高效,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应急能力。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娄底市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2020年成功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首个质询案的成功实施,无疑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生动诠释,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地方实践中的具体展现。这一行动不仅彰显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监督政府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更体现了人大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和积极回应。

通过质询案,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不仅直接、有力地推动政府对违规售楼部问题的整改,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和监督机制,使得人民的声音能够更直接、更快速地被政府听到并作出反应。这种“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模式,极大地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也促使政府工作更透明、更规范。此外,质询案的成功还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助于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政府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