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专题询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探索形成的创新监督方式。我有幸见证和参与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2011年7月开展的首次专题询问,参加了专题询问的具体工作。
2011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就食品安全工作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源起: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0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示范引领。
为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湖南省组织实施好专题询问,2011年6月22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有关同志赴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上海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经验。作为调研组的一员,我此行收获最大的是现场观摩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审议。2011年6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报告,并在分组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我观摩的第五组在2个小时之内,一共提出9个询问问题。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首先发问:“针对预算不够细化、预算下达不及时、执行超过预算等问题,财政部应采取哪些措施?”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就科技经费投入、“三农”经费投入、地方政府举债、稳定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财源问题提问,其中,有3个问题是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时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和预算管理司司长回答了以上询问。总的感觉,专题询问坚持问题导向,提问没有“铺垫性”肯定,而是直奔问题,“一问一答”庄重严肃,组织工作严谨有序,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提供了范本。
准备:“3+2”模式部署推进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结合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相关专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以“3+2”模式全方位筹谋、全链条对接、全过程落实。会前“三个会”充分沟通:2011年7月5日,召开专题询问工作情况通报会;7月22日上午,召开常委会会议各小组召集人会议;7月22日下午,召开工作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及时调度、查漏补缺。会中“两个会”协调落实:会议开幕第一天即分别召开应询单位协调会和询问人协调会,通报有关情况,明确工作要求。
实施: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发问
2011年7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就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会议由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主持,时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开朗列席,省食安委和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8个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省直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主持人宣布规则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国海第一个提问:“我省在推进食品安全行政问责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差距?下一步计划如何完善?”时任省食安办主任、省卫生厅厅长张健作答。接下来,张国骥、冯湘保、张仁福、邱则有、胡肖华、杨吉凡、万伏秀、邓启发、胡正扬、刘克利、崔玉芳等委员先后提问,提问既关注“地沟油”“瘦肉精”“幼儿园学校食品监管”等身边事,又着眼“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建立食品安全问责机制”等“长远治”,彰显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心为民的履职情怀、依法规范的履职水平、认真负责的履职担当。询问结束后,陈叔红就后续有关工作提出要求,郭开朗代表省人民政府作了表态讲话。
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共开展专题询问22次,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8月出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制定专题询问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图等,推动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202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监督法修正草案已增加关于“专题询问”相关内容。有即将修改的监督法赋能,有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践经验“强基”,期待专题询问“以问促改”“以问增效”,为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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