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为促进校园法治教育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普法振湘队联合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Young体赋能”暑期社会实践团于7月17日在沅陵县借母溪村开展了面向借母溪村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普法振湘队队员基本法律常识宣讲。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官在开庭、休庭或宣布判决、裁定及维护法庭秩序时用来敲击的槌子被称作什么吗?”普法振湘队队员从介绍法槌的含义开始,对到场的中小学生进行基础法律法规知识解说,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部分条款规定。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各类鲜活案例为教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应对和防范校园欺凌、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提醒同学们既要学会保护自己,也要遵法守法,不做“冲动的少年”,不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现场采用互动问答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问题,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做遵规守法的好学生。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Young体赋能”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向小朋友们展示了自编自导自演的主题情景剧,以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向中小学生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以及应对方式,并在表演结束后为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内容。生动的情景剧表演与法律条文的解说在培养了学生增强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的同时,强化了其法律意识,有助于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现场气氛热烈,孩子们情绪高涨,积极互动,课堂气氛活跃,收到了良好效果。这次法治宣传教育为帮助学生从小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对创建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起到积极的作用。
专心致志听普法宣讲的小学生。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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