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工作。县人大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市人大关于在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的文件。研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开展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工作方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拥军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调研组办公室和4个调研小组,每个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委室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参加。自5月份开始至9月底,聚焦全县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危房、“住改商”建筑、人流密集的公共建筑等重点对象,聚焦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乡镇集镇、校园周边、交通道路两侧、地质灾害隐患点、市场等重点区域,聚焦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等重点问题开展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同时要求有关单位、乡镇开展自建房安全生产领域问题自查自纠。各调研小组调研结束后,撰写调研报告,再由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办公室撰写综合调研报告,综合调研报告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县委,抄送县人民政府。
刘拥军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学深悟透,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树牢“三个意识”,即树牢敏锐的政治意识、“隐患即事故”的底线意识、“如履薄冰”的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零容忍”的态度、“零事故”的目标,坚决扛牢人大责任担当,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抓好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县安全和谐稳定;要强化法治支撑,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三个导向”,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出成效。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司学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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