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1年12月3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荣获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正确处理好制度供给与宣传实施的关系,履行对立法的主导和对法规实施的监督两大职能,不断地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不仅高质量制定了九部地方性法规,及时供给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法规制度,而且高质量推动地方性法规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及时推进地方性法规宣传普及,及时监督地方性法规的执行,为法治邵阳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立良法,树标杆,跑稳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最先一公里”。
(一)以立良法促善治为出发点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一方面以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中心大局为目标,立特色性法、创新性法、必要性法。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体现了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邵阳立法立足于当地经济社会、地理环境、资源禀赋、风土人情等客观实际,瞄准问题、精准施策,找准症结把准脉、开对药方解难题。邵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健全立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始终遵循“不冲突、有特色、可操作、小快灵”的原则,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环保立法、惠民立法、弘德立法和协同立法,稳步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确保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有特色、有创新、有必要、立得住、行得通、很管用,夯实良法善治的基石。另一方面以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为手段,确保依法、民主、科学立法。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年安排集中调研月活动,在全面摸清市情民情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制定路线图,合理确定急需立法的项目,切实把优势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重心向立法之初倾斜,竭力找准立法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全市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百村大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亲自带队,成立4个专题调研组,每组调研3个重点村,每个县市区人大调研6个重点村,市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整体联动,历时3个多月,累计蹲点调研134个村,走访干部群众5000余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220余场次,发放调查问卷13000份,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9个。在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放心早餐“百店千户”专题大调研,走访110个门店,1002户社区居民,学习考察了常德、桂林、柳州早餐行业的先进经验。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草案修改“四不放过”,即遇有立法依据不足不放过、常委会审议有争议不放过、听证会和论证会有疑问不放过、语言文字不过关不放过。在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审议阶段,有专家提出将标题调整为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的意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赴长沙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环保学院、湖南师范大学的相关专家学者召开论证会,最终将立法项目调整为《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
(二)地方性法规制定与宣传四同步力推良法善治。一是立法计划订立过程中普法。在调研中,注重宣传相关的国省法律法规,与机关、社团、干部、群众面对面分析论证,厘清问题症结属于执法不到位的问题还是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若是上位法已经覆盖或是问题不具有普遍性,则给出执法指导,针对上位法与本土实际吻合不够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则考虑纳入地方立法规划。二是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普法。找准问题后,坚持问题导向立法,开门立法,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审议中,我们都要深入一线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在邵阳日报、邵阳立法、邵阳人大网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与群众共商新法规时,不知不觉的就做了相关上位法的宣传普及,潜移默化,威力巨大。三是在法律公布过程前后普法。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公布时,都要列出实施的责任清单,明确有关单位的宣传普法职责和举措。在邵阳日报等媒体公布法规全文的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法规主要起草单位和重要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条例实施联合答记者问,通过媒体宣传、现场推介、公益广告、普法培训、氛围渲染等形式,狠抓条例集中宣传。施行前后,还通过举办宣传周活动、播放立法宣传电视片和段视频、制作宣传画册、创作动漫故事、组织现场宣教,持续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四是在立法后评估过程中普法。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定期选取施行一年以上的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通过发放调查问卷、面对面访谈等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条款和整体施行的效能评价,这是更深入灵魂的一种普法。
(三)人大系统率先学习宣贯做地方性法规实施的领头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精神融入人大履职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在认真做好国家法律和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贯的同时,带头开展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贯。一是内部法治讲堂上机关人员互相学。以委室负责人和法律专业干部为讲师主体,围绕本委室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定期、不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宣讲,台下台上良性互动,气氛活跃。二是人民代表大会上组织市人大代表学。每次人大会议上,及时发放该时段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并播放其专题电视宣传片。三是工作会议上人大系统的关键少数学。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对上一年度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学习;邀请各县市区人大领导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全过程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将地方性法规纳入乡镇人大主席培训内容。四是号召机关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社区、村组、工厂、学校宣讲。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宣讲成为党校的优质课程;常委会各委室分别开展送法进村居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解答群众关心的地方性法律问题。五是创建人大系统一网一微一抖法治专栏普法。邵阳人大网地方立法、法律法规栏目分别承担立法和法律法规宣传;邵阳人大微信公众号发挥优势,短平快地进行宣传;邵阳人大抖音官方账号,第一期节目就是地方性法规宣传方面的内容。六是做守法表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遵循《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强化程序法治理念的培育,充分发挥程序法治的特有功用,努力成为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典范。
二、推宣传,促实施,化解地方性法规实施的“中梗阻”
(一)深入推动常态化宣传。一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法律宣传活动。邵阳市人大办协同市司法局和普法办,要求执法、主管、服务部门和媒体履行普法责任,利用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报、网、端、微、屏”以及法治广场、法治学校、法治广播、法治滚屏等法治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做好面向执法管理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课堂)、进机关、进企业、进景区(宾馆)、进网络。二是制作视听资料保障宣传质量。推出《守护一江碧水》《保卫蓝天》《乡村清洁在行动》等系列法治纪实宣传片和一批动漫、短视频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为创新方式持续推动法治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做好资料准备。三是做法治宣传的引领者。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10周年暨地方性法规宣传实施座谈会;忠实履行《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普法职责;率先开设邵阳市法治宣传专栏,与邵阳人大网和有关部门官网的传统法治宣传实施栏目形成协同,持续更新地方性法规条文解读和以案释法等子栏目。
(二)着力组织集中宣传。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决定》,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新格局。明确各级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二是与市依法治市委员会联合编印出版《邵阳市地方性法规学习导读》,解决了地方性法规普法无配套读物或读物可读性差的问题,使地方性法规宣传质量可期。湖南人民出版社精心设计的聚焦立法热点、实施典范和以案释法等板块增强了干部群众的获得感,提升了学习宣传的自觉性。图文并茂、联系身边、文学笔触式条文解读使法律图书有了趣味性,实现了可读、耐读,有趣、有用的统一。三是持续举办集中宣传月(周、日)活动。成功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日和宣传周活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开展“深入贯彻地方性法规,全面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已经施行的八部地方性法规“回头看”。创作展播一批高质量的普法动漫、微视频、宣传片等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作品,整理发布一批地方性法规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开展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与地方性法规相关线上线下活动。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地方性法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一是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村中普法。近年来。邵阳市人大机关先后帮扶了北塔区田江乡村、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永丰村、大祥区板桥乡立新村、双清区渡头桥镇两塘村、双清区火车站乡莲荷村等村,在这些村大力开展普法用法宣传,以法治方式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根据村落特点,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宣传包括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法律法规有关具体条款。二是在人大环保督查中普法。2017年8月7日开始至9月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室负责人和市人大机关干部、市人大代表和环保专家组成的3个小组,采取实地察看、明查暗访、群众座谈、约见相关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交办的重点环境问题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整个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以案说法,依法促改,环保法治深入人心。三是在社会综合治理联系社区中普法。近年来,大祥区百春园办事处金桥社区一直是邵阳市人大机关社会综合治理联系点,邵阳市人大办在金桥社区设立法治宣传牌,举办法治讲座,对常住人口送法上门,第一时间听取人民群众对地方性法规的真实感受,依法为上访户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意识和能力,力促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
三、强监督,保实施,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一)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关注规范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的冲突问题。围绕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相继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查找与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相冲突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
(二)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把地方性法规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作为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普法和执法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执法调研程序简便、方法灵活的特点,不断拓展执法检查深度和广度,采取定期与随机、座谈与走访、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推动法律法规的末端落实,让“可为与不可为”、“守法与违法”、“倡导与禁止”进入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实现法律法规真正进入千家万户。
(三)在立法后评估工作中促进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是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的过程也是一次普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过程。邵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在邵阳人大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发布评估通告,征求评估意见,评估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和视察,在立法机构和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不仅有利于及时掌握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促进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和立法质量,而且让地方性法规更加深入人心,推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四、效果佳,反响好,为法治邵阳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1、立法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表决通过的法规总数达9部,这两年表决通过法规6部。五年来,邵阳市制定出台了《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其中,2020年制定的《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大气颗粒物污染法治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同年制定的《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作为湖南省第一部规范乡村清洁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受到了时任省委主要领导肯定;2021年制定的《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是湖南省首次协同立法取得的实践成果。
2、治理效能开始展现。《邵阳市地方性法规学习导读》中的实施典范和以案释法两个栏目说明发挥了一定的治理效能。以《邵阳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为例,市、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了一批城市公园和广场,洞口、武冈、城步、双清等县市区设立了消防、党建、法治等一批主题公园和广场;所有城市公园和广场全部进行了设施维护保养,基本安装了噪声监测设施,取缔了一批唱歌摊点;打陀螺、遛狗等焦点问题得到一定缓解,游园人与管理人的冲突程度和频次明显下降;“城市公园广场不仅是公共场所,更是花园、家园和乐园”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
3、各方态度明显转变。五年来,邵阳地方立法格局实现了从立法队伍一头热到党委高度关注、人大主导有方、政府积极主动、社会开始参与的转变,社会各方对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能的感受实现了从怀疑困惑、等待观望到有点信心、开始用法的转变,并最终迸发出立法激情,立法项目征集从往年的三、五个到今年的两位数转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扩展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部省属驻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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