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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 炜 陈亚辉  时间: 2018-04-23   上传:redcloud

近日,北塔法院收到一封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送来的感谢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写感谢信、送锦旗的比较常见,但被执行人怎么会感谢法院强制执行呢?事情还要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说起。
  2014年1月20日,周某、周某某与湖南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铺认购协议,并支付了30万元认购金。此后,湖南某房地产公司未如约交付商铺。周某、周某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调解确认,湖南某房地产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前偿还房屋认购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给周某、周某某。因调解书未履行,周某、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湖南某房地产公司在某银行的信贷保证金40余万元,某银行对此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并上诉至邵阳中院。冗长复杂的诉讼程序加剧了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也加大了执行工作难度。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突破执行困局,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2017年3月15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周某某、被执行人湖南某房地产公司、担保人湖南某建设公司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支付购房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担保人保证被执行人如期履行和解协议,该案执行取得实质突破。2018年4月15日被执行人湖南某房地产公司按时将第一笔执行款20万元付至法院,至此一起历经两年的执行难案取得实质性突破。
   被执行人湖南某房地产公司称,法院执行过程中适逢其公司运营遇到困难,正在洽谈引资合作之际,所以其向法院说明了相关情况并申请法院暂缓采取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感动的是,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该公司的困境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为被执行公司恢复运营能力提供了宝贵的时间。
  北塔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在本案执行中,因被执行公司暂时运营困难、缺乏履行能力,法院并未机械地强制执行,而是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牵线搭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尽量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营的影响,为被执行企业恢复运营能力创造了有力条件,最终促使本案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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