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号称“山西最大民间放贷公司”的山西汇铂金投资管理咨询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查封。 摄影/韦亮
4月21日,长沙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民公告,湖南博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列案件被集资人今起可向街道办申报,待案件司法程序终结后,相关部门将依法、依程序处置追缴的全部涉案资产,清退归集的全部涉案资金。
这只是湖南打击非法集资的一个案例。近年来,湖南非法集资案不绝于耳,“跑路”、“失联”、“跳楼”等新闻屡见不鲜。据3月27日的《新京报》报道,湖南娄底2014年全市民间借贷达400亿元左右,其中约118亿元出现问题,涉及73家企业,有25家企业进入依法处置程序,其中10家企业被公安列为专案侦查。
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民间融资风险凸现,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形势更为严峻,遏制非法集资势在必行。
非法集资让家庭毁于一旦
如果不是非法集资,今年40岁的龙湘平的人生应该是幸福美满的。他家住长沙县星沙镇的知名小区碧桂园,做着小本生意,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2012年以来,龙湘平在未取得融资资质的情况下,以扩大生意规模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通过本人或朋友口口相传方式向社会公开宣称,按照月息2%—8%的利率给予回报,向不特定的对象非法吸收存款。至案发时,先后向出借人周府成、黄卫等十余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1513万余元,龙湘平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2014年5月19日,龙湘平被扭送到长沙县公安局湘龙派出所。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
2014年12月29日,长沙县检察院以长县检公诉刑诉(2014)649号起诉书指控龙湘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长沙县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15日,长沙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龙湘平对非法吸收公众1513万元存款的事实未提出异议,还当庭表明汇总表上载明的内容,自己签字认可无异议。且有证人周府成、黄卫、张靖峰、陈帮华、徐金财、李建民、袁建军、陈建军等人的证言、人口信息、结婚证复印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借款合同、借条、借据、房屋买卖合同、银行交易明细表、理财账户清单、出借人借款金额情况明细表、抓获经过材料、龙湘平的供述等证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
湖南通达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建民、喻雷担任了龙湘平的辩护律师,庭审中与检察官唇枪舌战、积极辩护。龙湘平也痛恨自己一时鬼迷心窍而“一失足成千古恨”,请求被集资人的谅解并希望大家引以为鉴。
1月30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湘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1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龙湘平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龙湘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迷人外衣下的“欺骗”
龙湘平案让很多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为何具有明显投机性质的集资行为却能吸引如此众多的民众参与?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民众有贪图高额利息的投机心理外,非法集资以生产经营、含权消费、期货交易、产权式商铺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迷惑性较强。承诺高额回报,并且在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骗取更多人参与。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进行诱骗,有的甚至利用传销方式扩大集资规模。
此外,非法集资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创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成为非法集资的重要载体,借贷型、投资型、虚拟产品营销型等各种形式层出不穷,涉众更多、地域范围更广,犯罪发生速度快、影响面大,犯罪与被害人之间不再是熟人关系,手段更加隐蔽、多发在P2P(是“Peer-to-Peer”的缩写,个人对个人的意思,P2P借贷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P2P公司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领域等,而有些党政官员为企业“站台”与部分媒体不切实际的正面宣传也让非法集资披上了迷人的外衣。
对此,湖南女子学院黄稼辉副教授表示,非法集资有存在的土壤。就集资人而言,一是中小企业有正当的融资需求却融资困难。如今,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差,使银行难以对中小企业信用准确评估,导致其向金融机构贷款困难,融资渠道不畅,催生了非法集资的出现。二是他们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公司合法、做事隐蔽,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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