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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
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不畅,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大障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在3月份下发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全国人大也正在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保障。
现实中,科技成果转化还有哪些难题,应当如何破解?从今天起,科技视野版将以讲故事的形式,分析、探讨这些难题,供广大读者和有关方面参考。
——编 者
每一次审批,都是一场持久战
累计投入500万元科研经费,先后获得5个发明专利——一项原本备受投资人看好且市场潜力巨大的科研成果,却最终因为审批手续“黄了”。
在某研究所供职的张强是这项科研成果的发明人之一。提起一年前的这段经历,他至今难以释怀,“这么好的转化机会,眼睁睁看它溜走了,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些年在科技成果转化这条路上摸爬滚打,张强感受最深的就是一些政府部门审批手续的繁复低效。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实验室成果是职务发明,属于国有资产。而一旦涉及到国有资产,事儿就多了。”张强说,科研人员自己办企业也好,与企业合作转化也好,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规定,首先要求对技术成果进行价值评估,然后报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张强算了算,完成整个审批程序至少得盖够四五个不同部门的公章。
“每一次审批,都是持久战。你要向不同部门的主管人员耐心地汇报、说明、解释,他们听明白、同意了,还得‘走程序’‘研究研究’‘讨论讨论’,最后拖个一年半载不是新鲜事。”张强说。
去年,张强所在团队的5项发明专利被一位投资人相中。经过谈判,投资人表示如果研究所可以将这5项专利作价100万元,就愿意出资购买或共同创建公司。
可是,根据政策规定,研究所需要先对这5项专利进行评估并报上级审批。结果,经过专业评估事务所的评估,这些专利的形成累计使用了近500万元的科研经费。因此,即使按照成本来估值,这些专利的价值也超过了500万元。
“这样一来问题就产生了。”张强说,投资人认为这项成果从技术到产品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风险较高,并且在之后的中间性(正式量产前)试验和量产阶段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如果研究所一定要坚持专利估值500万元,将无法合作。研究所要促成这次合作就必须压低评估值,但按照现有规定,这样做就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就在两难的抉择中,三个月时间一晃而过。这三个月里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技术更新换代,投资人决定取消合作意向。最终,这5项专利只能默默地躺回研究所档案室的柜子里。
把难以量化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简单等同于有形资产
目前,风险投资对象更多是已被资本化的科技成果。其产权比较明晰,成果归属也很明确,而因“国有资产”被严格限制的大学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众多科技成果则只能大量留存,难以转化。“好的技术成果往往就这样在最具有竞争力的市场窗口期,被雪藏在繁冗的报批文件中了。”
时下,国家科技投入和地方财政投资的60%恰恰都用在了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投入上。有分析认为,如果实现不了转化,将造成我国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的重大流失浪费,这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对此,张强很无奈,但更多的是担忧:“靠着这些藏在高阁里、写在纸面上的创新成果,如何能实现创新驱动?”
张强认为,旷日持久的报批,不仅贻误战机,而且把科研人员和投资方搞得心灰意冷。如果科技人员没有足够的信心和毅力,天天去求人盖章、磨人办事,最后可能会被逼回实验室。
社会的传统观念和现有的科研评价体制,让科研人员更愿意老老实实做研究,不断申请项目、发表论文、拿科研奖项,像张强这样愿意出来做成果转化的人并不多。
“还没开始做,就先投入大量的精力在繁琐的审批环节,对于科研人员来说就是费力不讨好,不如发篇论文来得实际。”张强说。
“之所以有这样不合理又费时的审批政策,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中把技术类无形资产等同于有形资产,用统一的标准审批、处置、讨论和研究。”张强说。
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态,比如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它可以量化并具有直观的价值。同时,有形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使劳动对象发生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能使人直接感觉到它发挥的作用。而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如商标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他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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