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不断创新督办形式,加大督办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在历年办理和督办代表建议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4年建立了“常委会加强领导、常委会副主任亲自带队、各专委会分工督办、代表积极参与、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代表建议“大督办”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新路子。
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为什么要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议“大督办”机制?这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在研判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作出的决策。近年来,湖南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民代言,每年人代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都在1200件左右。省人代会闭会期间,省人大代表还会提出100件左右的建议。对这些建议,承办单位基本都做到了按时答复代表。但许多代表反映,一些承办单位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但代表建议所提的问题很多得不到解决;有的单位建议答复的针对性不强,“打太极拳”应付代表;有的单位重答复、轻落实,承诺代表解决的问题没有按时解决。从总体来看,省人大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还比较低,实效还不高。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高度重视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议督办、提高办理实效的呼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明确提出,要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代表建议涉及问题的解决率。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十二次会议上指出:“办好代表建议是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力实践、是尊重人大代表权力的有力行动、是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有力表现。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落实宪法法律的要求,把办理代表建议当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实效,不断提高代表满意率”。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研究建议督办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来山明确提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和要求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必要形式,对代表建议的态度体现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水平、体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意识和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必须理直气壮,按照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对代表建议一件不少、承办单位一个不漏地督办到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领导了有关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2014年3月、4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两次听取联工委汇报,审定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通过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建议办理工作报告、常委会副主任带队上门督办、组织代表对建议工作进行评议、加强公开性和基础性工作等四个方面的创新性举措,建立代表建议的“大督办”格局。
“把建议督办作为事关人大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
“第九次会议:听取2014年度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安排”、“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集中督办工作情况报告和四个政府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建议办理工作报告......”。翻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议程表,不时就能看到有关代表建议的议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的同志介绍,这就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建议督办工作领导的第一项新举措。以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只安排在年底前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建议办理工作综合报告。1000多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很难在十几页的报告中得到充分体现;加之到年底时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也只能留待第二年落实,造成工作成效并不明显。今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的领导,于9月听取和审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林业厅《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集中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系统今年承办代表建议10件以上的单位负责人都列席了这次常委会。今年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10个有关代表建议的报告。这样做,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既了解具体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又能从整体上掌握“一府两院”办理工作,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有利于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大督办,最重要的是形成建议督办的合力”
“办理过程中没有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过沟通,甚至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答复建议时,也只是将答复内容挂在相关网上了事,而没有直接告诉对方。这样的处理方式,实质上是对人大代表的不尊重,是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不尊重。”面对湖南省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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