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村官腐败案例不绝于耳。特别是城郊农村,因为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征地拆迁、投资兴业等,项目日益增多,而村里的资源、土地、财务等均由村官掌控,这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村官逐渐成为腐败多发地、重灾区。
村官与百姓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在百姓眼皮底下贪腐,自然更容易引起冲突与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以长沙市雨花区为例,深入探讨城郊村官腐败的原因及对策,以便打造高素质的村官队伍,更好地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召开土地征用领域犯罪专题分析会。
骗取拆迁补偿款窝案
2015年1月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粟塘村(2011年改名为雨花区黎托街道粟塘社区筹委会)的村干部李勇波、李劲松、彭高珍二审开庭审理,维持一审判决,因犯贪污罪,李勇波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李劲松、彭高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判决书,2005年至2013年4月期间,李勇波担任粟塘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支、村两委全面工作;李劲松担任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工作,主管开发拆迁;1999年至2008年,彭高珍任村委会委员,负责村级财务工作。
2008年4月中旬,体育新城R12号地(原粟塘村集体土地,由长沙市政府征收作为储备土地)进行过渡房拆迁,李勇波、李劲松及李长伟(粟塘村干部、另案处理)协助拆迁。
2008年4月下旬的一天,李勇波与李长伟商议要虚套一笔拆迁补偿款给大家做“加班费”。然后,李勇波、李劲松、彭高珍与雨花区国土局(负责审核拆迁房屋相关数据)的蔡小丽、长沙市土地开发公司(负责筹集资金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周和平、黎托乡重点办(负责拆迁款的分发)的杜志龙在长沙市香樟路一家洗脚城商量并制作了虚假的拆迁材料。采取虚构被拆迁户姓名及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设施的方式套取拆迁补偿款。
李勇波等人虚构了吴国军、吴强等六人及被拆迁房屋面积,由蔡小丽填写虚假的设施补偿表,李劲松、蔡小丽、杜志龙等人在该表上签字,随后由蔡小丽据此制作了补偿总表,将相关虚假的补偿材料放入其他真实的补偿材料中一起进行办理。李勇波、李长伟、蔡小丽在虚假拆迁腾地通知书上签字,李劲松及蔡小丽、周和平、杜志龙等人在虚假的房屋验收通知上签字,虚构拆迁补偿金额67.7万余元。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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