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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宁乡市为例浅谈新形势下社保基金监管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荆红叶  时间: 2023-12-05   上传:刘杏

湖南省在《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工作责任,落实经办责任银行责任,推动全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近年来,宁乡市社保基金的监管和使用工作基本实现了部门协同推进、监管公开透明、待遇发放平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经济下滑等因素影响,“钱袋子”面临着系列风险和挑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保基金监管使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基金收支平衡面临压力。从1-9月数据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均已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10.93亿元,待遇支出12.8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4.6亿元,待遇支出6.4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1.22亿元,待遇支出5.67亿元,工伤保险征缴0.55亿元,待遇支出0.75亿元。二是财政资金兜底压力持续增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纳入上级统筹,本级财政每年要向基金帐户进行补贴,今年1-9月,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了1.9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了2.57亿元,以此推算,本级财政每年需补贴养保资金6亿以上。此外,从2014开始到现在,财政挂账职业年金本息5.67亿元,今年职业年金虚帐记实后,预计本级财政每年需支付1.5亿元以上。三是征缴扩面工作任务艰难。每年扩面任务不断增加,但是在宏观经济下行、失业风险增大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企业参保缴费负担较重,参保积极性不高,甚至有部分职工自愿“弃保”,灵活就业人员持续缴费能力偏弱,存在断保现象,继续扩面征缴难度大。

2.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岗位不相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根据省、市、宁乡市三级《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领导干部分管相同业务连续不得超过5年,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不得超过3年。在调查中发现,人社部门社保工作分管领导已连续分管该项工作十年,乡镇连续分管社保工作5年以上的领导有3人,即将超过5年的有2人。二是大数据共享比对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省统一使用的社保系统是“金保二期”,该系统与公安、法院等系统在数据实时共享、实时比对、协同办理时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死亡及服刑人员数据不能做到及时更新,资金发放失误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组织保障力量不足。因服务对象数量迅速攀升、服务需求更加多样,现有社保经办力量不足。目前,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空编7人(社保服务中心空编3人,就业服务中心空编3人,参保登记事务中心空编1人),甚至个别重要岗位是编外聘用人员担任,不符合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规定。此外,基金内控监管工作人员、经费均不足,很难保证工作需要。

3.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基金追缴缺乏刚性手段。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对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催缴,不能强制执行。对于多领冒领待遇拒不退回人员,因为涉及人数多、金额小,付诸法律追缴在实际中的操作性和有效性不强,缺乏高效有力的强制手段。二是基金稽核追回难度较大。内部平台下发的疑点数据量大,核实难度也大,失业保险违规发放的待遇,由于涉及追退的人员有较大部分为外地人口,流动性强,且部分人员无法取得联系,基金难以追回,基层工作人员负担较重。三是日常监管存在瑕疵。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但近年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骗保案件仍有发生,道林镇、东湖塘镇都曾发生过村(社区)工作人员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的情况。此外,18家承担社保基金监管的职能部门中,还有部门不知道自身职能职责,更谈不上日常监管职责。

二、对策建议

1.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提升认识,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政府要坚持把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能满足于当前的“安全”,要做好长远的监测和预判。部门要以社保安全评估和警示教育为契机,让社保经办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责任心和积极性。舆论要加大宣传,形成人人关心社保基金、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注重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办发电〔31〕文件)要求,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要聚焦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关键环节,人社、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大投入,提高社保工作服务保障。要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推进高风险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要充实社保经办机构和内控机构人员数量,按照服务对象数量相应配备服务人员数量。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反腐意识。要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执法打击力度。一要形成社保基金闭环监管模式。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基础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完善从市到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格,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专责有专管。依照相关规定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二要聚焦社保基金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社保基金信息比对小组,建立对五个险种信息共享比对、业务协同办理和联合追缴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三要探索建立社保基金工作的奖惩机制。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对经核定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以奖代补),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社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村(社区)经办人员工作补助。要继续落实社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3.提高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服务水平。一是切实做好社保基金征缴和扩面工作。加大社保基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自愿购买社保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主动性,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积极对接省市人社部门,优化社保基金征缴指标,切实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二是完善数据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优化社保基金的数据共享机制。要提请省级平台加强做好人社、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内控工作的精准性和可靠性。三是实现社保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考虑到社保基金的特殊性质,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收益最大化。要有计划地逐步解决职业年金虚帐记实问题,减少政府隐性债务。

(作者系宁乡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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