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及转化工作的意见,办理涉及生态环境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47件,通过检察履职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8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25.2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78.9万元;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补植林木5万余株;清理各类固体垃圾300余吨;督促清理河道油污15万平方米、拆除河岸垃圾池5个、拆除污水直排管道2个;办理天然水域十年禁捕公益诉讼案件33件;督促违法行为人对受损渔业生态进行人工增殖放流11万余尾;督促15家砖厂拆除违规修建的砖窑、工棚等设施7个;督促10家砖厂完成防尘环保设施,确保空气优良率常年稳定在96%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开展重点整治非煤矿山、采选矿山和尾矿库环境污染,督促投资上千万元对锰渣污染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稳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会议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全面开展生态检察和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明确思路举措,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芷江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国家水利风景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贡献了检察力量。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保障发展大局;要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要加强工作保障,提高监督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芷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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