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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在守正创新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晃实践”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潘世新  时间: 2023-04-23   上传: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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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三项评议动员大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体现在立法、选举、协商、决策等治国理政的全过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平台载体和制度机制,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具体、更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突出“三个强化”,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强化民主立法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报县委批准,立法项目调整向县委请示,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修正草案)报县委把关。如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改过程中,先后召开6次修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开展讨论,并发布公告广泛听取意见,对修改文本进行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建立立法咨询、专家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协商、立法第三方评估等制度,使法规从立项到调研、从论证到审议、从施行到评估等各环节都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法规更好汇聚人民智慧、体现人民意志。

二是强化民主立法理念实施。始终坚持立法为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思路,做到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顺利完成自治条例修改,有序推进侗苗医药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等具有新晃特色、反映人民心声的民族立法基础工作,通过调查走访、网络征集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70余条,切实依靠人民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三是强化民主立法阵地打造。积极探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2023年拟在全县设立5至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着力构建组织保障机制、宣传激励机制、内外协同机制、全程参与机制,广泛收集在新晃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的意见、建议,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和途径。

突出“三个聚焦”,在监督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聚焦改善民生谋划监督议题。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每年谋划监督议题时,将民生问题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安排,回应群众关切,助力民生改善。近年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改造等20余项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如2022年,听取和审议了全县教育工作和经费预决算情况报告、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专项工作报告等,对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解决。

二是聚焦集中民力开展监督工作。近两年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140余人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工作160余人次,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如2022年6月,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参与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54人次,列出12个重点问题交有关部门整改。

三是聚焦汇聚民智提升监督质效。一方面,创新建立“一文四函”预警问责机制。积极探索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一文四函”预警问责机制,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黄、红牌预警管理。如2022年,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环境治理等方面,通过视察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形成审议意见7个,共梳理问题38个,以“一文四函”的形式交办责任部门、分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办及县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多点发力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从发现问题、交办问题到解决问题环环相扣的全链条监督闭环。另一方面,创新推进履职评议全覆盖。每年依法对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依法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从2023年起,对县人民政府所有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全覆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走访,拓宽意见征集渠道,促其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突出“三个创新”,在代表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创新搭建跨省人大代表合作阵地。建好用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指导完成11个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37个村级(社区)代表联络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同时,立足新晃独特的区位条件,探索与贵州接壤乡镇双方县、乡人大代表互联互通、协作履职机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鱼市前锋联合村、晃州镇洞坡村、凉伞镇花园村、林冲镇林冲村4个村试点成立了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联合学习、联合监督、联合建言等制度,充分发挥双方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如凉伞镇人大利用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联合贵州玉屏县皂角坪街道人大工委成功化解了一起百年未解决的跨省土地权属纠纷。截至目前,4个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累计接待群众270余人次,受理事项150余件,已全部进行答复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今年还将进一步深化跨省人大代表合作,在其它与贵州接边乡镇全面成立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共建双方人大代表联合履职“大舞台”。

二是创新开展代表“五员”评比活动。支持和引导在新晃各级人大代表争当政策法规宣传员、产业发展示范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基层治理推动员、工作落实监督员,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2022年,县、乡人大代表宣传政策法规惠及群众4.1万户13.9万人,带动735户2688名群众发展产业,为群众解决民生实事436件。在推动基层治理方面,人大代表围绕人居环境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建言,如镇人大代表姚玉碧提交的关于实行村民自治积分管理的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在监督工作落实方面,开展低保、惠农补贴民生实事监督176件。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五员”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人大代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去年共评选20余名在“五员”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县人大代表,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

三是创新建立为民服务工作机制。坚持“双联”制度,不断规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精心指导各乡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并在县级层面同步推行,2022年票决出新晃一中提质扩容等4个民生实事重点项目,通过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买单”、人大“验单”,确保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得到解决。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坚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人大专委会和人大代表工作室重点督办的三级督办机制,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健全代表议案和建议提出、办理、答复、通报、评价全过程管理制度,推动近两年县人大代表提出的320余件议案和建议得到高质量办理。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千来新晃调研指导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_副本.jpg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千来新晃调研指导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启示与思考

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各族人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有序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才能统筹协调好各方利益和诉求,凝聚起全社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民当家作主就实现得越充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深化制度创新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不断深化人大制度创新实践,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使人民民主权利能够通过法定途径、渠道、方式、程序,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发挥代表作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人大代表、水平看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多形式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多措施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多途径拓宽代表建言渠道,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期盼,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代民之言、表民之愿、维民之利、护民之权”,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拓宽民意渠道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手段。参与人民民主实践的主体越广泛,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就越容易形成。要不断拓展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在立法、监督、代表、决定和任免工作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更加有效地参与人大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等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新时代新征程上,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要求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晃实践”。(作者系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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