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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年)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时间: 2023-02-13   上传:杨柳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卓庆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奋发进取,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共举行48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和修改法规121件,作出废止决定2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78项,组织执法检查35项,开展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16项;听取讨论重大事项报告26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2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03人次,组织329人次宪法宣誓仪式,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五年来,常委会重点推进了八方面工作:

(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法治中国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卷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共组织5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两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会,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制定实施《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民法典贯彻实施。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党的百年诞辰前夕,按照市委要求制定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彰显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历史地位,发挥红色资源凝心聚力、铸魂育人作用,保障初心使命薪火相传。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常委会认真把握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部署,配合市委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明确全面推进78项重点任务。深入贯彻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作用的意见》的要求,赴各区人大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方面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的首要议题,强化政治站位,在国家和本市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确保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经市委批准,设立市人大九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确保中央、市委确定的方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具体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强化“四责协同”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巡视和市委巡视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切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常委会贯彻国家战略要求,依法全力推动落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临港新片区“五个重要”的发展定位,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为临港新片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积极助力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连续三年组织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在全国人代会期间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充分重视。制定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发展。进博会举办五周年之际,落实“越办越好”指示要求,在商务部支持下制定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创新地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立法保障机制。

稳步开启浦东新区法规推进新时代高水平改革开放新征程。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庆祝大会,要求浦东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根据中央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市人大常委会担当尽责、积极审慎,一年多来共通过15件浦东新区法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若干规定、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制定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围绕支持绿色发展,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积极为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提供法治保障。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注重强化创新和引领,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初步走出一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路径,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积极构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法治协同新机制。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要求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而为、凝聚共识,牵头苏浙皖人大先后协同制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等4件法规,在航道条例等10件上海市地方法规中设立“长三角协同”专章,就示范区建设和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开展2项联动监督,组织长三角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太湖流域水资源等2项联合视察和调研,推动形成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的区域法治合力。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运用法治力量打破区域行政壁垒,为区域协同立法新跨越、区域一体化法治保障提供新样本,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宣传介绍。

(三)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常委会牢记首提地的光荣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感推进学习宣传和探索实践。配合市委召开推进座谈会,制定《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过程民主探索实践中的作用的意见》等文件,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制定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更好汇集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智慧和力量,被全国人大视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和制度样本”。与长宁区共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形成的系列研究成果获得中央领导重要批示。举办“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介活动”,发布全市人大系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开展在校学生、涉外人士等“走进人大”活动,与外国友城议会视频交流,生动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民主立法故事。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家站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鲜活载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实现形式、一个路径、一种新渠道。常委会深刻领悟、深入贯彻,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写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条例,制定多项工作制度,加强服务指导和支持保障,将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0个增加到25个,覆盖全市16个区,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深化,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鲜活载体、最响亮品牌。五年来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对92件立法项目提出建议14008条,其中1546条意见被不同程度采纳,充分发挥了“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在各区人大支持下,全市建成5552个代表联系群众“家站点”,向社会公开地址、电话和代表联系方式,有4.3万人次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家站点”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反映群众呼声和期盼,推动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坚持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加强对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积极推进选举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换届选举云平台”方便选民登记,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应登尽登、应商尽商、应选尽选”,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每件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人民建议征集、社情民意反映平台等渠道选取立法项目,本届有60件立法项目是依托民主民意渠道确定的。坚持与民生相关的监督项目通过市区人大联动、基层实地暗访、邀请代表参与、开展问卷调查、分析“12345”市民热线情况等方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面向全市13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组织570多人次代表进社区听取意见,梳理分析2000多条代表建议,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夯实广泛的民意基础。

(四)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将疫情防控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指示,启动紧急立法程序,制定全国首部疫情防控地方性法规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随即对决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组织起草并审议通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进入公共场所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列入法规,并连续两年组织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2022年上半年上海发生新一波严峻复杂疫情后,常委会及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及相关法规,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部署,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担任相关区疫情防控督导组、工作组和市级专班负责人,协助和推动所在区域攻坚克难。疫情防控期间,600多位市人大代表到社区报到,200多位市人大代表投身抗疫一线工作,总计有190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反映各类民意1600多条,汇编成工作专报61期,提出代表建议220多件,助力市委市政府有效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出行、就医、保供等急难愁盼问题。

着力为上海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面对疫情影响和冲击,贯彻“六稳六保”要求,2020年常委会紧急部署“稳就业、稳投资、稳外资”三项专题调研,2022年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走访300多家各类企业,推动稳企惠民政策落地。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稳定就业提供法治支持。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连续两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监督,推动32个部门出台配套政策192项,并全部在上海人大网上公布,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通过全国地方人大首部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地方外商投资条例,为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增强信心提供坚实保障。制定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实现对市级各类国资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修订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围绕科技等重点领域财政支出、重大政策落实,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建成“上海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对政府预算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债务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动态、实时、在线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市重大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建立工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重点项目跟踪监督等机制,推动市重大工程有效推进。

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经济科技立法和监督。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高质量发展,听取有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得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制定全国首部省级会展业地方法规,为加快打造国际会展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围绕促进高端产业发展,连续三年开展高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监督,推进提升高端产业发展动能、增强自主可控能力;制定上海数字经济发展创制性基础性法规数据条例,强化数据权益保护、数据产业发展和数据安全保障。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制定或修改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开展监督调研,推动构建开放创新生态;修订职业教育条例,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

(五)秉持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

加强城市更新功能重塑,推动人民城市共建共享。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杨浦滨江考察时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法治功能作用。着眼城市形态更新和功能重塑,制定城市更新条例、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确定了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理念和更新模式,在规划和管理中坚持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着眼城市管理精细化,修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强化市容环卫综合整治,保障整洁、有序、温馨、安全、美观的城市面貌;制定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促进科技手段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执法规范和力量下沉。着眼人文之城建设,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严格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涵养人文精神、延续城市文脉。

推动解决“老小旧远”难题,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针对本市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制定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条例和全国首部家政服务条例,连续三年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以及社区养老专项监督,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关注婴幼儿成长和青少年教育,开展婴幼儿托育工作情况专项监督,制定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条例,专门听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定或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编织起严密的法治守护网。连续三年开展旧区改造工作专项监督,推动实施司法执行新机制,努力解决动迁征收基地收尾难问题,为上海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这一艰巨任务提供法治保障。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分别就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等主题开展专项监督。着眼推进共同富裕,制定慈善条例、社会救助条例,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或修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开展食品安全条例、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发展中医条例等执法检查,强化涉及市民消费、就医等日常生活的基本权益保障。

围绕建设生态美好家园,强化固废、水、大气、土壤、光等领域污染治理。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连续四年监督推进,通过共同努力,全市居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蔚然成风。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沪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首次用“上海模式”概括和肯定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聚焦本市水环境治理短板问题,先后制定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对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从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环境保护等各环节加强规范,让上海的水更清岸更绿。听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排污许可制度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修改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构建治理光污染的工作机制。首次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压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制定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强化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守护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这一上海发展重要战略空间。

(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各方法定责任,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法治底线。牢固树立城市运行管理的“大安全”格局和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对危化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产业园区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作出严格规定,鼓励市民使用“随申拍”加强社会监督,构建超大城市运行安全的共治体系。回应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的社会关切,制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禁止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在建筑物共用部位及室内区域停放充电,严防“小火亡人”事件发生。常委会还制定或修改消防条例、公路管理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织密织牢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本市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治网络。

加强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面治理难题,创新制度规范,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原则体现到基层治理法规中。修改街道办事处条例,开展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着力为基层赋能增效。修改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构建居民区党组织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治理构架。制定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街镇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住房租赁联勤联动机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违法搭建、群租等违法行为整治。制定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修改禁毒条例,强化社区禁毒力量,增设基层政府和组织的禁毒职责。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常委会还制定或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工会条例、红十字会条例,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强化党的领导,固化群团组织改革成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重点场所的依法治理和规范运行。

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常委会首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守信践诺责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提出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一网通办”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支持政府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开展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快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商事审判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报告。开展解决企业破产难课题调研,推动浦东新区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和全市法院系统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根据中央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明确要求,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等报告。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推动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贯彻中央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邀请员额检察官参与人大信访工作,连续三年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办理人大转交涉法涉诉信访件的专项报告,推动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贯彻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报告。

(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五年来,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围绕大会议题依法行使代表权力,确保全市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尊重人民的意愿、汇集人民的智慧。常委会强化代表大会立法功能,先后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重视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每年编写“政府预算简明读本”,组织计划预算报告和草案解读会,开发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移动端,保障代表预算知情更充分、预算审查更便捷。提升代表大会专题审议质量,先后组织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建设人才高地、乡村全面振兴等25场专题审议,请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五年来,代表共提出222件代表议案和5338件代表建议,在“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大力推进下,经过常委会审议交办和跟踪督办,有132件代表议案已经转化为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专题调研等项目,90件交“一府两院”办理。有4084件代表建议得到解决采纳,占总数的77%,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有关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临港新片区离岸业务发展、完善长护险、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人行天桥加装电梯、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建设上海工业博物馆等重要建议得到落实,取得良好办理成效。

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支持代表发挥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679位代表、各专门委员会与690位代表建立固定联系,通过座谈交流、上门走访、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邀请800多人次区、乡镇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56000多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座谈、视察等各项履职活动。每年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共有2100多人次代表参加,形成80多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每年两次组织代表开展带主题联系社区活动,累计反映2.8万多条群众意见和建议,推动加快旧区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设置充电桩等群众期盼的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依托代表所在单位设立138个代表工作小组,形成履职成果110件,有关加强海洋碳汇研究、应对“5+2”课后服务模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等专报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和推动解决。搭建代表议信平台,加强群众信访反映集中问题的分析,研究形成代表议案建议30件。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参照全国人大相关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方位强化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报经市委同意,履行法定程序,39名基层一线市人大代表担任专门委员会非驻会委员,支持代表更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29位代表建立法律专家库,为代表提升议案建议质量提供服务,向社会宣传解读民法典和本市相关法规。精心组织90期市、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8000多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探索开展代表团议案建议工作,以上海代表团方式向全国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9件,各区以代表团方式向市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28件,有效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精心策划、用心打造“上海人大代表论坛”品牌,高质量举办50期主题论坛,6000多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参加,成为代表知情知政、交流互动、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推动本市主要媒体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的宣传报道,2020年起在新民晚报开辟“阿拉身边的代表”专栏,生动讲述一批基层一线人大代表扎根群众、为民服务的履职故事。

(八)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实效

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履职政治意识。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与上海”主题展,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自觉。强化围绕全市大局谋划年度工作意识,切实做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每年年初根据中央和市委部署制定“一要点三计划”,工作推进中及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调整新增立法监督项目。对于重大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立足人大职能提出对策建议,报送200多期专报,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召开市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任务要求。

注重工作规范,完善履职制度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更好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制定推动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的意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政府的依托作用、社会各方的参与作用。健全重要法规起草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双组长机制。在法规审议中建立拟解决问题清单、制度供给清单、实施部门责任清单等三项清单制度,优化制度设计、强化法规实施。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的实施意见,推行“四不两直”调研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成效。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重要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规程等,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明确重要法规通过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检查。本届以来,有关疫情防控、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等10多部法规都在通过后一个月内即组织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整合工作力量,提升履职质量和水平。发挥专门委员会履职支撑作用,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更名成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新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在4个专门委员会设立立法监督处,在法工委设立浦东新区法规处。在5个专门委员会设立18个非驻会委员工作室,有效提升专门委员会履职能力。发挥市区人大联动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的若干意见,坚持季度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例会制度,强化立法监督工作的上下联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发挥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支持市委组织部、统战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人大机关挂职,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骨干教师参与法治实践,组织人大机关年轻干部承担重点立法监督和调研项目,努力将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各位代表: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本届常委会履职的收官之年。常委会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全市经济快速回稳向好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确保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紧扣改革创新发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全年共完成40件立法项目,其中浦东新区法规9件,立法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三大先导产业高地的重要指示,助力强化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制定全国第一部省级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统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应用赋能和产业治理,为促进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法治支撑。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要求,制定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将商务区功能定位和保障措施法定化,支持商务区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节点、长三角一体化的新引擎、上海强劲活跃增长的动力源。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前沿领域改革创新方面加强浦东新区立法,分别制定关于完善市场主体准入、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文物艺术品交易、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等浦东新区法规,突破产业发展制度机制瓶颈,有力支持上海和浦东重点产业先行先试加快发展。

二是围绕城市安全运行和疫情防控,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全年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专题调研2项,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常委会从2022年2月起,开展全覆盖、分阶段、有重点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聚焦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社会共治,动员各级人大力量,总计开展1700余次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企业和相关单位7000余家,并通过开展专题审议和专题询问,推动各方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整改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形成城市运行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为有力有效推进上海常态化疫情防控,2022年6月起,常委会部署开展“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中关于落实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措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组织专班深入有关区调研,健全完善“早发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努力做到科学精准防控,为经济加快恢复重振创造良好条件。常委会还听取审议关于本轮本土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重振工作情况的报告,定期听取市重大工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推进情况汇报,开展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推动“两旧一村”加快改造,拉动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三是坚持推进代表工作守正创新,注重总结提升,增强代表工作质效。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对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推动249件代表建议得到进一步办理,一批代表反映多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落实;首次与市政府联合评选本届50个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案例,并与市政协联合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座谈会,总结、推广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重要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肯定本届代表履职的经验和成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评选表彰100名积极履职的市人大代表,评选出10个积极履职的市人大代表工作小组。推进“家站点”平台绩效评估和规范化建设,评选出211个市级示范平台,引领提升全市平台建设水平和运行质效。优化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实现本届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各位代表: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取得的履职成效,是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干部倾情投入、勤勉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也得到了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通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履职实践,我们的收获和体会是: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本届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发展,市委积极支持人大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重要作用,引领上海人大各项工作开拓新局面、取得新业绩。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推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走向深入,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履职成效。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主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首提地的责任担当、建设最佳实践地的目标要求,努力在人大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内涵。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都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维护好人民权益,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激发和凝聚全市人民奋斗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围绕大局担当作为,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面对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任务,要求人大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本届以来,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践证明,只有紧跟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人大工作就能在服务大局中创新发展,在攻坚克难中提质增效,就能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本届以来,全体人大代表履行政治责任,遵守宪法法律,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解难,赢得了人民信任,得到了人民支持。实践证明,必须支持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深入基层真实了解反映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使全市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更好合民心、接地气;必须支持人大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必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需要。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准确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发力点;只有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找准破解难题的措施对策,切实提升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对标中央和市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和对人大工作的期望,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小差距:立法引领改革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有效性、创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还需进一步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收集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和机制要进一步拓宽完善;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军号角。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推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上海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有为、团结奋斗,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水平。

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展现新气象。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升群众参与立法提出意见建议归集分析运用的能力,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为民尽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推进“家站点”平台建设,完善人民群众反映情况的跟踪处理和反馈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用心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发挥研习、实践、展示和辐射的功能。广泛开展上海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案例宣传,更好展现上海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气象。

在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宪法,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围绕人民城市建设和治理、弘扬城市精神品格、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无废城市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通过先行先试积累制度创新经验,以高水平法治供给保障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解决“老小旧远”民生难题、保障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监督内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强化法规有效实施,真正让法治成为最重要的制度供给和最基本的治理方式。

在强化“四个机关”定位、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开创新局面。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来谋划人大工作,不断提高人大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作用,健全人大履职制度和工作制度,强化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发挥好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功能作用。

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伟大的事业,在继往开来中推进。我们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紧紧团结和依靠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的历史重任,不断开创上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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