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通过精雕细琢与广泛深入的“开门立宪”,1954年宪法汇聚了亿万民众的意志和利益。
毛泽东挂帅,“西湖稿”问世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事业不断推进,制定一部反映社会主义新中国性质、体现亿万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宪法,成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的社论,提出“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是当年的三项伟大任务之一。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通过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名单。当年12月,中共中央成立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亲自挂帅,负责宪法初稿草案的起草工作。
1953年12月24日,一辆专列缓缓地驶离北京,前往杭州。途中,毛泽东对随行的宪法起草小组的同志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为了这件大事,毛泽东在火车上度过了自己的60岁生日。此后,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西湖边度过77个日夜,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重要基础。
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宪法起草小组首先制定起草宪法的工作计划。1954年1月15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并中央,通报宪法起草小组的工作计划,2月17日,宪法起草小组完成宪法草案初稿并送北京在京中央委员审阅。3月23日,毛泽东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正式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出宪法草案初稿。
“人民宪法人民定”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会议结束当天,宪法草案即正式公布,郑重地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在随后近3个月的时间里,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宪法草案初稿形成后,宪法起草委员会研究听取各方面代表意见,对宪法草案的框架、内容和文字进行反复研究和修改。同时,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共800人,用两个多月时间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讨论,提出各种修改意见5900多条,对宪法草案初稿的修改完善起到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将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各地群众把宪法看作是人民翻身法、各族人民的团结法、建设社会主义的幸福法,把学习讨论宪法草案当作一件大事、盛事、喜事。全国各界共1.5亿多人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1/4。在近3个月的全民大讨论中,收集整理包括宪法草案和各组织法草案共118万多条修改或补充意见。
“人民宪法人民定”。在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热情,通过实行最广泛的民主来制定真正的人民宪法,又通过宪法来保障人民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许多地方听报告和参加讨论的人数达到当地成年人口的70%以上。在宪法草案公布后不到1个月时间内,新华书店在全国发行1180多万册宪法草案,其中包括用蒙、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17万册。1954年夏季我国遭遇特大洪涝灾害,许多地方就在防洪大堤上开会讨论,通往北京的道路被洪水冲垮了,就把群众的意见用油纸打包装上飞机运到北京。
1954年宪法的起草倾注了毛泽东的大量心血。毛泽东说:“搞宪法是搞科学。”“宪法的起草是慎重的,每一条、每一个字都是认真搞了的。”当时有人提议模仿“斯大林宪法”的称呼,把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毛泽东断然拒绝。
源头活水,成就大河奔流。正是通过精雕细琢与广泛深入的“开门立宪”,1954年宪法汇聚了亿万民众的意志和利益,奠定了新中国的制度安排和大政方针,开启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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