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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协调贯通的思考与实践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潘世新  时间: 2022-12-12   上传:杨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是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

切实把准内涵要义,深化协调贯通之识

一方面,要认识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对国家公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推动两者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是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全方位权力监督格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另一方面,要厘清相互关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党内监督是党领导权的重要体现。只有党内监督有力有效,促使党的领导干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才能以党内监督引领人大等其他各种监督发挥作用。弱化了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人大监督很可能流于形式、难以彰显权威。同时,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人大监督的重点是工作和法律监督,只有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统一起来,才能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效应。因此,要以党内监督为统领,带动其他各类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找准定位、找到发力点,在党的领导下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建立监督合作机制,找准协调贯通之法

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应探索建立以下四项机制:

一是信息互通机制。可建立人大与纪委监委联合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书记轮流召集主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和有关委员会主任、纪委常委会有关常委和有关室组负责人参加,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互通。

二是联合监督机制。应聚焦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等重点事项,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督。根据人大执法检查任务需要,每季度对执法、司法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结合纪委专项监督和人大代表视察,每半年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开展联合视察和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问题互送机制。纪委监委可根据人大职能职责,研判梳理日常监督、专项治理及巡察反馈问题移送人大常委会依法依规列入监督清单,实施靶向监督。人大常委会可定期梳理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建立专门问题台账,优先办理。

四是成果共享机制。针对联合监督发现的问题,由人大常委会采取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相关牵头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纪委跟进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落实问题整改,破解人大监督刚性不够、纪委监督信息来源不足的困局,实现人大监督和纪委监督优势互补,并将监督结果作为纪委、人大常委会对各部门单位开展考核评价、推优评先等重要依据。

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形成协调贯通之力

一年来,新晃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推动监督形式对接,打好监督“组合拳”。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使监督有高度。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县人大紧紧围绕县委中心任务和政府重点工作,科学谋划和安排部署人大各项监督工作,把党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从法律和制度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坚决推动和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做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有机统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使监督有力度。根据县委“领着学、带着干、逼着办”工作要求,研究出台县人大常委会红黄牌预警问责制度,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的干部,实行黄、红牌预警管理,以一年为周期,累计黄、红牌数量达到问责标准的,便转交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年度工作评议结果、黄红牌情况将在县人大会议上通报。同时出台了“一文四函”工作机制,在县人大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特定问题调查、工作评议、常委会审议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专委会形成交办函,分别交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监督单位分管县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办、县人大相关委室,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跟踪督办,推动两种监督形式有效对接、密切配合。

三是紧盯关键问题,使监督有深度。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选题“少而精”,推动工作“深而实”,突出重点,聚焦用力,做到抓一件、成一件,不解决不松手。紧盯营商环境整治、小区物业管理、违法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政府推进效果不理想、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关注度高的“急愁难盼”问题,实行持续监督、反复监督,形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监督闭环,推动问题真正有效解决。

四是拓宽参与渠道,使监督有广度。今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20余人次,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评议测评、专题询问等活动60余人次,拓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和监督渠道。同时,依托代表工作室、联络点、省际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共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140余条,切实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渠道,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各方协同、优势互补的监督体系。

五是以人民为中心,使监督有温度。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反映最强烈、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把监督与支持落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期盼什么、痛恨什么,就监督什么,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作者系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杨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司学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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