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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大:民之所呼,立法必有所应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刘和莲  时间: 2022-10-09   上传:杨柳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到村,并将基层社会治理先进经验“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写入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jpg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到村,并将基层社会治理先进经验“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写入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

近年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主导制度,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穿到立法活动全过程和立法工作各环节,坚持立城市治理急需、人民群众急盼、高质量发展必备的法,实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重要论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立即召开立法协调小组会议,讨论如何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做得更好。

“能够继续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对我们前段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湘乡市昆仑桥街道南津路社区负责人张先林如是说。2020年,在逐一走访考察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将原来的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至10个,并与政府统筹共用基层立法联系资源。近两年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提交了对省级、市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和意见1000余条,实现了基层声音原汁原味、保真保鲜地“直达”立法机关,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开门立法,让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全覆盖

湘潭市坚持“开门立法”,每次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前,都在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市级主流媒体以及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发布法规草案全文,发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利用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络站收集所在辖区人民群众的意见。到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时,要求县(市、区)人大法制委邀请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

“建议理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责任主体、成员单位四者之间的关系,并分别明确具体职责”“问题青少年用词不妥,生活失意人员难以界定,建议删除”……6月22日,湘潭市岳塘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一场覆盖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进行讨论、研究。

面对座谈会上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岳塘区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肖智坚都一一记录,并汇总整理,如实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一方面避免了各级人大代表在收集意见时的重复工作,另一方面也使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相互学习交流,增进沟通了解。征求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一下子就提升了。”肖智坚说。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小山在市县两级人大法制工作联席会议上曾强调,要拓展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协助、联动作用很重要。湘潭人大委托县(市、区)开展立法工作全过程协助,让各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参与,使立法工作实现了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民情民智汇聚立法全方位

在“开门立法”过程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湘潭市人大常委会都认真研究,及时开展专家咨询、组织调研论证。能采纳的基本都得到采纳,无法采纳的在当场或事后都给予回复和反馈。

在2021年湘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征集五年立法规划时,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在立法建议书中写道:“随着湘潭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推进,我市电梯安全工作出现许多新问题、产生很多新隐患。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湘潭市电梯安全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

电梯安全,关乎民生。市人大常委会迅速组织研究电梯安全条例的立项报告,并通过调研走访发现,电梯安全立法有民意基础,有基本的立法条件,于是将其纳入2022年度立法审议项目。

9月14日,电梯安全条例问题讨论分析会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我觉得增设电梯的监管问题,可以划定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和无物业公司的小区两种类型来分析……”来自市物业管理协会的负责人文茗辉率先发表意见。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综合物业从业人员的意见,针对前期调研组提供的问题清单一一作答,力求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据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负责人王广宇介绍:“目前湘潭市电梯维保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以修代保等现象,需要切实加强监管。”他说,不管是乘梯人、电梯所有者,还是物业管理公司、电梯维保企业等,都希望这部电梯安全条例尽快出台。

民有所呼,立法必有所应。“我们的立法团队根据大家提出的问题找办法,针对问题设计条文,管用几条写几条,争取早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乘梯、舒适乘梯、便利乘梯的美好愿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现场回应道。

加强制度保障,构建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主导机制

为了保障在立法工作中更好地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健全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样本。

“所有湘潭人,2023年湘潭需要立哪些法?等您来提建议。”9月,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征集工作正式启动。除了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之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还向全市范围内8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一对一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这是湘潭市推动“立法前”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

立法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链条长。近年来,湘潭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全过程”上作出率先探索,建立健全了地方性法规“计划编制—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公布宣传—实施监督”的全流程工作机制,让地方性法规在每个生命周期都焕发出民主活力。

如“立法中”,矛盾分歧讨论会是必须召开的。“根据前期调研的情况,我觉得适用范围就不扩展至县(市、区)了,县(市、区)参照执行即可”“近年来老旧小区和棚户区不断改造,我认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不仅只有新城开发的要求,还应包含老城区改造的要求。”这是9月1日湘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矛盾分歧讨论会的场景。

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后评估等制度,在法规草案审议修改、法规实施监督等过程中,通过召开调研会、论证会、听证会、咨询会、评估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协调处理反映集中的矛盾分歧,不断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推动实现“立法中”“立法后”人民民主。

方言俚语变法言法语,立法民主全过程实现

“立法这么高大上的事情,还到我们村来征求意见,真是太荣幸了。能把我们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做法写进法规,我们感到很自豪。”6月23日,在湘乡市泉塘镇泉塘村宪法宣传广场,市人大代表、泉塘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罗立军拉着立法调研组一起拍照,兴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为让立法更接地气,市人大常委会经常将法规草案修改调研会开到基层,开到乡镇、村,打通群众参与立法的“最后一米”。如何吸纳基层群众意见,将方言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将民主结果转化为法规内容?湘潭市立法工作队伍下足了功夫。

如在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过程中,湘潭县有农民代表提出,法规规定“先登记结婚,才能申请宅基地”,现实情况是“先申请宅基地建房,才能找到结婚对象”,这在农村是普遍现象,也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矛盾。立法调研组当即表示会妥善处理该矛盾。在后续修改过程中,设置了更接地气、基层群众更容易接纳的条文,解决了农民群众这一现实难题。

在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立法调研中,湘乡市有社区代表提出,城市治理过程中存在“先有精神文明,再有爱国卫生运动”和“先有爱国卫生运动,再有精神文明”的理念偏差,立法调研组吸纳当地意见,在条例中理顺了环境卫生与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湘潭市不断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立法决策过程不仅纵向到村,横向还延伸至社会各界。3月16日,市委办向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发布关于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协商立法有关机制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在此基础上,出台了立法协商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在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6月16日和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持召开了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群团组织等两场立法协商座谈会,积极凝聚立法共识,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

“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强立法过程的全过程民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拥有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晓理对立法工作的要求,湘潭人大坚持拓宽民主立法渠道,通过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协助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等群体的协商作用等,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袁超岚    二审:刘青霞    终审:司学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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