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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21年度环境报告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自采   作者:本刊记者 王美华  时间: 2022-05-27   上传:袁超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总体状况、生态风险态势如何?年度环保目标是否完成?今年环保工作有什么目标计划?5月24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群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26日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审议,认为报告指出问题清晰实在,工作目标计划针对性强,体现了责任和担当。

全省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报告显示,2021年,我省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 72.49,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一类”,与 2020 年相比无明显变化。那么,大家普遍关注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状况如何呢?

环境空气状况。全省 14 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 91.0%,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0.5%(25天),无严重污染天数,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0.7 个百分点。全省 14 个城市 PM2.5平均浓度 35 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 10 平均浓度 50 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O 3 )平均浓度 127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 0.8% 。

水环境状况。147 个国考断面中,I~III类水质断面 143 个,占 97.3%,同比提高 4 个百分点,全部消除劣V类水质。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干流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II类水质。洞庭湖湖体 11 个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湖区总磷平均浓度为 0.063 毫克/升。

土壤环境状况。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任务,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此外,2021 年湖南省声环境质量整体向好,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 97.4%、85.2%。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环境安全稳定可控。

年度生态环境 9 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

“2021 年度生态环境 9 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刘群在报告中表示,其中,全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好于年度目标 4 个百分点,PM 2.5 浓度低于年度目标 4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少于年度目标 15 天,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劣V类水体比例与年度目标持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是 20869 吨、8348 吨、31738 吨、3467 吨,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为确保年度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人民政府着力构建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建立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三项重要制度,全面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同时,全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起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正草案,配合推进《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立法。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93 件,处罚金额 2.1586 亿元。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力推进。完成 101个工业炉窑污染治理、14 个钢铁超低改造、333 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强化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力推进湘江流域铊污染、资江流域锑污染专项整治,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和耕地、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 958.3 万亩。此外,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管;有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等 6 项管理制度,全年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989 件,涉及赔偿金额 1.9亿元。加强医疗机构及设施生态环境监管,全省医疗废物、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置率 100%,累计处置医疗废物 5.8 万吨。

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

“当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刘群在报告中表示,相比国内有关重点区域和周边省份城市,长株潭地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还不大,东洞庭湖总磷浓度出现反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任务艰巨,监测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县级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仍然存在短板等。

报告显示,下一步省人民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发起“夏季攻势”,实施洞庭湖总磷削减攻坚行动,推进湘江流域铊和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修复和风险防范。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加强矿涌水治理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废物处置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生态环保有关立法或修订,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主动向省人大报告重大环境事件,依法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污能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环境报告简明扼要,对成绩和问题的表述客观实在,但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不容忽视,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建议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加强规划,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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