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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几点体会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投稿   作者:罗小从  时间: 2022-04-14   上传:袁超岚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大量矛盾冲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开展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对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缓解社会信访压力,延伸丰富代表联系选民内容和代表履职常态化形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必要性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客观需要。做好新常态下信访工作,客观上需要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其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讲解员、公民维权引导员、政府履职监督员和民情上达传递员作用,准确了解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提升国家机关效能的重要抓手。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接访、督查、评议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质效,对促进行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从严整肃“庸懒散浮拖推”不良作风、强化执行力建设有较好推动作用。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既丰富了代表紧密联系群众内涵,也开辟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新模式。通过参与信访工作,代表近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多角度了解社会热点难点,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并能就群众信访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同时,也能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和科学民主决策。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重要遵循。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既是法律法规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更是拓宽联系服务群众渠道的重要实践,有利于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开展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机制不健全。虽然有关法律和文件对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作出了相关要求,但这些要求大多较为宏观,缺乏可操作性,制约了该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接访范围不明确。虽然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有监督权利,包括涉法涉诉信访在内的绝大多数信访事项都可以受理,但按照信访条例和中央有关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要求,涉法涉诉信访应引导到法定途径解决。人大代表究竟应接待处理哪些信访事项,亟需通过顶层设计予以明确。

解决问题效率不高。虽然人大代表可以通过开展督查、评议和提出建议、意见等工作,推动有权处理机关解决好群众诉求,但现实中,部分承办单位注重办结率而轻视化解率,导致相当部分信访事项的承办质量与群众期望值仍存在较大差距。

履职能力有待提升。虽然人大代表是各方面各阶层的优秀代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较高,但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对相关政策法规水平要求相对较高,而当前部分人大代表对参与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尚不足,履行好参与信访工作职责的能力欠缺,影响了该项工作整体有效推进。

三、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质效的建议

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利用好已有的“代表工作站”,将其作为信访接待场所,做到代表参与群众信访工作有经费、有办公设备等基本保障,也让群众访有地方坐,说有专人听,尽量不出代表工作站就有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各级人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方式和途径。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专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定期安排人大代表接访,对人大代表接待调处信访件的范围、内容、频率、人数和接待具体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使代表参与信访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规范可行。二是完善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将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作为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代表履职考核体系。三是落实奖惩制度。对于在信访工作中,组织代表发挥作用好的单位和先进个人,适当给予奖励。反之,对那些组织代表作用发挥不好、不愿参与群众信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不断激发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

拓宽代表参与渠道。紧紧抓住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启发和调动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合理安排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视察调查,即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提升代表的专业化水平,提升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能力。一是开展人大代表接访业务培训,将法律知识作为培训重点之一。二是加强代表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总结经验,相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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