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桃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随届任命29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智斌、曾文志现场巡考。
此次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预算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县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应了解、熟悉的多部法律法规,同时紧贴社会法制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检验拟任命人员综合素质,考察其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考前,杨智斌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组织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意识,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考试过程中,参考人员埋头认真答题,整个考场井然有序,纪律严明。参考人员表示,通过考试,进步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桃源县人大常委会把部门负责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结果作为提请会议表决的重要依据,拟任命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表决。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将有效促进拟任命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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