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85309264 | 收藏首页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湖南人民之友>法治社会>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

擅自挖取河段砂石,8人获刑!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谭丽萍 谭泽飞  时间: 2021-10-18   上传:redcloud

  9月24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被告人唐某等8人非法采矿罪一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对其中7名被告人宣告缓刑,8名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2021年3月初,被告人唐某与其运输车队的被告人段某某、唐某某、罗某某、霍某某、霍某等人共同商议,雇请挖机到炎陵县境内河段挖取砂石混合料售卖,并与当地村民吴某某商定,由其指定挖砂地点并负责协调当地关系,车队每挖一车混合料付给吴某某600元的协调费。后吴某某又找到当地的被告人刘某某协助其一起协调关系,帮助唐某等人采挖、运输石混合料不被当地老百姓闹事、举报,收取的协调费用由两人对半平分。

  2021年3月7日下午,吴某某将唐某等人租赁的挖机带至刘某某指定的位置开始采挖砂石混合料,后刘某某每天早晨对国道路口进行冲洗,以防止被人发现举报。2021年3月7日至3月15日期间,六被告人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的情况下,共非法采挖砂石混合料84车,约2475立方米,销售额共计146485元,由被告人唐某、唐某某负责与砂场结算。被告人吴某某收取协调费49800元,分给被告人刘某某19350元,支付给当地村民2800元。

  经鉴定:所采的矿石为卵石矿和石英砂矿。公诉机关遂对其进行公诉,案发后,8名被告人上缴了部分违法所得。

  炎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段某某、唐某某、霍某某、霍某、罗某某、刘某某、吴某某违反国家矿产资源管理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

  该起犯罪系近年来炎陵县查处的人数最多的非法采砂案,炎陵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该起非法采矿罪案件,以铿锵法槌向非法采矿宣战,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5 湘ICP备15001378号-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83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3-1227/D 邮发代码:42-211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