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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与时俱进,释放人大制度独特优势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周理平  时间: 2021-08-11   上传:redcloud

  ——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7月26日,湖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开创全省人大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根本政治制度支撑。

  回望过往路,67年前,共和国的缔造者们与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此诞生,开启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行至当下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然生机勃发,实践已充分证明其是一项行得通、能管用、有效率的良好制度设计,我们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奋进前行路,在“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想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就须进一步认清人大制度的时代特色,充分释放其独特优势,为前行之路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以忠诚于党实现高水平站位。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更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这一生命线不守牢不把稳,就容易导致人大工作失航偏向。事实上,60多年来,各级人大正是因为一直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所以其生命力愈发旺盛。因此,欲彰显人大特色优势,各级人大首先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对标对表中提高政治站位、铸实忠诚之魂。

  以精细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有良法,才有善治。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我国的法律体系也随之不断完善,良法善治问题也由“有没有”转为“好不好”“管不管用”。这就对立法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应聚焦聚力中央要求、现实回应、人民期待,在科学、民主、依法的基础上更为注重精细化立法,少些“大而全”,多些“小快灵”,把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作为硬杠杠,在知重负重中护航高质量发展。

  以有效监督推动高标准落实。人大监督是我国最高层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现实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各级人大监督工作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对此,应强化问题、目标、效果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明责尽责中让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整改提升、推动发展的过程。

  以制度优势促进高效能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是说,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地方各级人大地位举足轻重、作用不可替代。地方各级人大应充分有效发挥作用,找准人大工作与地方治理的结合点,切实将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完善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一府一委两院”落实等各项制度,让各项制度体系相得益彰,以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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