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11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蔡亭英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廖国红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随后,新任命的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亭英、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廖国红向宪法庄严宣誓。
11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蔡亭英的任前发言。
蔡亭英领取任命书。
蔡亭英,男,汉族,1969 年 2 月出生,湖南华容人,1990年 7 月参加工作,1995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1990.07-1993.02任省监察厅二处干部;1993.02-1993.12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干部;1993.12-1995.12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科级干部;1995.12-2001.06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2001.06-2006.08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省监察厅财务监察所所长;2006.08-2007.10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处长级副主任,省监察厅财务监察所所长;2007.10-2008.01任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长级副主任,省监察厅财务监察所所长;2008.01-2008.04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正处长级副主任,省监察厅财务监察所所长;2008.04-2011.11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正处长级副主任(其间:2008.04-2009.12在新邵县挂职任县委常委、副县长,2009.12-2010.02 挂职任新邵县委副书记);2011.11-2011.12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正处长级副主任(主持工作);2011.12-2014.08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副厅长级);2014.08-2016.11任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2016.11-2016.12任省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2016.12-2018.01任省纪委常委,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8.01-2020.11任省纪委常委,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2020 年 11月任省纪委副书记。2020年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蔡亭英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廖国红的任前发言。
廖国红领取任命书。
廖国红,男,汉族,1969 年 4 月出生,湖南新邵人,1991年 7 月参加工作,1991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师范大学历史专业大学学历,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法学硕士。
1991.07-1996.08任长沙市第一中学教师;1996.08-1998.02任长沙市乡镇企业局培训中心工作;1998.02-1999.05任省纪委宣传教育室干部;1999.05-2001.06任省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科员;2001.06-2002.11任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副主任科员;2002.11-2007.11任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科员(其间:2005.06 获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07.11-2008.12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2008.12-2011.10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处长级副主任2011.10-2014.09任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正处长级副主任;2014.09-2016.12任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正处长级副主任;2016.12-2018.01 任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副厅长级);2018.01-2020.11任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副厅长级);2020年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廖国红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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